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146|回复: 0

警钟:为钱走毒路 86克误终生

[复制链接]

1655

主题

2616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1878
在线时间
62 小时
发表于 2014-9-1 0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来钱快,风险高,36岁的贵州籍女子龙某铤而走险干起了毒品转卖的生意,经手不足百克,却足以毁掉自己的一生。日前,县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龙某。
  今年7月18日,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贩毒。根据线索,当日中午12时许,民警在宁海某按摩店内将按摩店老板龙某与吸毒人员王某当场抓获,从按摩店内缴获毒品疑似物67包(重85.9316克),从吸毒人员王某身上搜出毒品疑似物1小包(重0.4306克)。经鉴定,缴获的毒品疑似物均含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
  经审查,龙某在宁海经营着一家按摩店。今年6月份,龙某与常来其按摩店的“燕子”相识,并得知“燕子”在买卖毒品。因生活拮据,想赚快钱,龙某遂以每克80元至110元不等的价格从“燕子”处购买冰毒。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龙某在其按摩店内以2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王某冰毒0.5克左右。同年7月18日中午12时许,在同一地点又卖给王某100元冰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罪嫌疑人龙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重量达86.3622克,其行为已涉嫌贩卖毒品罪。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 水玲玲 通讯员 杨杨 黄杜娟)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4 13:09 , Processed in 0.070542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