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深夜,48岁的宁海人张某因为偷拍被警方行政拘留。 当时已是深夜11点多,张某称睡不着,一个人从住处出来闲逛。 逛到鄞州五乡蟠龙路一间出租房门口时,他见到门前站着一个人,就好奇地走了过去。没想到对方一看有人来,便飞快地逃走了。 张某觉得奇怪,靠近门边,隐约听到里面传来夫妻间亲热的声音。 张某听着不过瘾,还跑到房间窗口去看。凑巧的是,窗户偏偏还没关。 张某逮到机会了,从裤袋里掏出手机,掀开窗帘一角,伸进窗户去拍。没想到兴奋过了头,他忘了手机的闪光灯是打开的,这“咔嚓”一闪,惊动了屋里人。 张某吓坏了,扭头就跑。当时他还心存一丝侥幸,以为当事人光着身子不会追出来的。 没想到,对方也是气急了,光着膀子,赤着脚,一路在后面追,还高喊“抓小偷”。 呼叫声惊动了邻居,张某自然逃不掉了。 民警翻开张某的手机后,也被吓了一跳,里面储存的照片只能用“奇葩”来形容,多是女式的内衣内裤等。 据张某交代,他从事建筑行业,是个小老板,他很早就有这种见不得光的癖好。 民警说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罚款。 东南商报 通讯员 钱瑜 吴玲 记者 石承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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