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里征婚 老太老汉比例5:1 从济南市部分婚介机构,记者了解到:许多单身老年人寻找“另一半”的热情十分高涨,与异性见面、交往的迫切心情与青年人不相上下。与大众普遍认为的老年相亲市场上“男活跃女冷淡”的传统观念相反,来婚介所登记的老年男女比例却是女多男少,而且老太太多为55岁上下的“年轻”老太,老翁则是“真正”的老翁,普遍在65岁—70岁。 据千城热恋婚介所负责人吕合强介绍,婚介所内,老年男女比例一般在1:5,“全济南市相亲市场上,老年人能占到15%左右”。择偶对象上,女方多希望对方与自己年龄相仿,相差在3-5岁之间;相对于女方的理性,男方的要求普遍较务实,“多数都是希望找个年轻些,能照顾一下自己的。” “十对再婚离八九” 财产问题首当其冲 财产问题是限制老年人再婚的首要原因。现实中,因为财产问题导致老人分手的事情已不胜枚举,更有许多老人因财产问题而对簿公堂。 此外,即便老人们如愿以偿地再度牵手,但再婚后离婚率也出奇得高。济南老年人相亲市场上甚至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的说法。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张洪英称,主要原因就是再婚后的老人爱计较,总拿另一方和之前老伴比较,“计较对方的小毛病”。 张洪英称,和青年人一样,老年人在婚前谈恋爱也会刻意隐藏自己的“不完美”一面,直到结婚后才会“原形毕露”。再加上老年人多年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难以改变,另一半在短时间内无法磨合好,“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分手。” 老太想找“依靠型” 老汉想找“保姆型” 虽然单身老人不乏再度择偶的热情,社会各方面也为他们提供了多种渠道,但吕合强称,老年人再婚的成功率依然很低。“今年我们介绍了10多对,就成功了1对。” 在他看来,抛开客观原因,成功率低主要还在于当下老人们的择偶心态越来越“挑”,不再将就。老太太们都希望找个能依靠的;而老大爷们都希望找个保姆型的伴侣,照顾他们的日常起居。 王阿姨58岁,每月退休金2000多元。1年前因丈夫外遇而离婚,面对晚年离婚,王阿姨十分坦然。“儿女都大了不用我操心,孙子我也给带大了,离婚就没太多顾虑了。” 在吕合强的婚介所,她列出的择偶条件:年龄60岁上下,退休工资在2000元以上,有房且单过。红娘徐女士给王阿姨介绍了不少符合条件的老头,可王阿姨一见面就先要看房子,这一要求吓跑了不少老先生。许多老先生认为她贪财务实,但王阿姨却不以为意,“前夫伤透了我的心,第二次婚姻务实一些有啥错?” 68岁的宁大爷在找对象方面,也是固守己见。因为去世的老伴不识字,退休教师曹大爷便希望,再找对象能找个文化高一点的伴侣。徐女士便为他介绍了同为退休教师的方大妈。几个月后,曹大爷选择了分手。而分手的原因便是:方大妈不擅长家务,不会照顾他。 10位老人7人认为领证不重要 在再婚面前,几乎每位单身老人都经历“痛苦”抉择:独居影响自己晚年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再婚又可能带来因财产分配而造成的子女亲情疏离。在这种两难选择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辟蹊径——走上了不婚同居之路。 对于老年人再婚领结婚证的必要性,记者在英雄山广场随机采访了10位老年人,发现:7位老人认为再婚领证不重要,可以接受不婚同居;只有两位女性老人认为搭伙过日子“名不正言不顺”。 从济南市历下区、历城区等各大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老年人屈指可数。“平均一个月有一两对(老年人)。”历城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孙吉峰分析称,与年轻人相比,大多数老年人已不再重视登记领证,他们更多的还是“想找个伴儿吧”。 关于老年人再婚问题,社会学家张洪英教授持宽容态度。她认为,每个老年人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与登记领证的法律意义相比,老年人更倾向于不婚而居的现实意义。“这样自身的利益与儿女利益都能得到保全。” 虽然社会学家及老人自身都对不婚同居持宽容态度,但律师李友震并不看好这种方式。李友震称,不婚同居的初衷是为了避免经济纠纷,但“在一起时间长了,经济问题不可避免会遇到”。为此他建议老年人,要办理财产公证,明确老年人再婚前或同居前的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这是目前解决婚姻、财产纠纷最可靠的法律依据。” (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 王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