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新闻通报会。 今年8月,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省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省淳安县、北仑区、宁海县等8个县(市、区)将在本月底前启动实施分级诊疗。也就是说,这些区域内的患者,原则上首诊应到当地医疗机构,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如果自行到上级医院就诊,医保报销比例将明显下降。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3-5年时间建立全省分级诊疗体系。
【背景】
为什么要探索实施分级诊疗? 每个来杭州大医院看过病的人,估计都有一个感觉:拥挤。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一个原因是:不少在基层医院能看好的病,都拥到了大医院,甚至是普通的感冒,患者都喜欢在三甲医院做检查,配药。 “一个上午看20多个号子,那是正常的。但如今,半天需要看五六十个号子,不停地有患者要求加号。”浙医儿院呼吸科王医生说,这些来挂专家号的,很多都是常见的呼吸道疾病,如咳嗽、发烧等,而一些真正需要看专家的重症患儿,又很难挂到号子。 在一次采访中,浙医二院王建安院长曾表示,作为一家大型三甲医院,他们也希望看一些有难度的疾病,而不是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小病”上。 已经移民澳大利亚的陈子强先生向记者介绍:“在澳洲,是不能随随便便到大医院就诊的,门诊不会接收未预约的病人。生了病,必须先找家庭医生看,医生同意转诊了,才能到上级医院看。” 其实,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都实行分级诊疗。“我们的老百姓已经习惯了自由就医,现在打破了动不动就跑大医院的习惯,会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但分级诊疗的方向肯定是正确的。”省卫生计生委医政管理处王桢处长说。
【解读】 自行到区域外就诊 报销比例下降 《方案》指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当地医疗机构首诊,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除危急患者需要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包括在外地工作等)外,试点地区参保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明显下降。具体报销比例由试点地区确定。 王桢:《方案》中提的是“当地医疗机构”,而不是“基层医疗机构”,这是考虑到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就没有要求患者首诊一定要在社区,具体到哪家当地医疗机构,由当地政府确定。 在医保报销方面,目前在大医院门诊、住院的报销比例和基层医院相比,大约低5%-10%。分级诊疗试点实施后,要拉大这个差距,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经过转诊自行到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要明显下降,具体报销比例由各地试点测算后才能确定,当然也不是全部自费。 另外,还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 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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