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11月6日召开跟帖评论管理会议暨《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签署仪式,人民网、新浪网等29家网站负责人当场签署承诺书。加强网站跟帖管理是国家网信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具有重要意义。 正如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在会上所强调的,跟帖评论法治化是依法管网的迫切需要。互联网具有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依法管网不仅要重视管好新闻信息源头的生产,还要高度重视传播流通过程的引导和维护。网民在网上浏览新闻时,往往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在新闻评论或社区论坛等互动环节发表意见、看法。在此过程中,尽管大多数网民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网站的提示要求发帖跟帖,但也有少数人逾越法律底线,辱骂、围攻他人或散布各类谣言,严重破坏互联网舆论生态。 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不仅要将目标对准新闻的制作者、发布者,还应当加强对网络跟帖的管理。防止违法有害信息以跟帖形式,像病毒一样在网络空间传播。也只有对网络跟帖进行有效管理,在大量网络跟帖符合法律和文明社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网络空间“清朗”起来的目标才能实现。 加强网络跟帖管理,需要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网民文明理性上网,但也需要广大网站切实履行“把关”职责,做到守土有责、依法办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也明确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从实际情况来看,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较多责任,也是有事实依据的。首先,无论是新闻稿还是围绕新闻稿而产生的大量跟帖,都是在服务提供商的地盘或平台上发生的。服务提供商有责任对自己平台上的内容或第三方在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尽好责、把好关。其次,开不开跟帖功能,以及跟帖功能开放到什么程度,在所有数据都汇总在服务提供商的平台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有能力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第三,新闻及跟帖数量越多,讨论的程度越热烈,服务提供商从中获得的直接或潜在商业利益的可能性就越大。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服务提供商也应当承担起与自己获得的利益大致相应的责任。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在治理网络空间、重构网络秩序的过程中,不仅要从源头上严格管理,还要加强新闻衍生产品,即网络跟帖的治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全面地、更彻底地杜绝和减少违法信息的传播,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有序、更加纯净、更加健康。(作者: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王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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