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忙“脱光”小心财物被骗 昨天是人们戏称的“光棍节”,时值年末,也成了征婚交友的旺季。近年来,婚恋网站大肆兴起,不仅充当了“网络红娘”的角色,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借婚恋交友名义实施犯罪、骗取他人钱财的温床。日前,房山法院结合辖区内近期审理的类似案件,给单身男女们提个醒,不要因着急而蒙蔽了双眼。 相亲要防被侵财 房山区法院对近两年审理的6起该类刑事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后认为,借婚恋交友实施犯罪的现象呈现四方面的特点: 首先是犯罪类型多为诈骗和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犯罪。在该院审理的6起该类型案件中,包括诈骗罪4件、敲诈勒索罪1件、抢劫罪1件。由此可见,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多是以谋财为目的实施犯罪的,能够较为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为,达到谋财的目的即可,一般不会采取较偏激的“谋财不成便害命”的暴力行为。 受害者女性居多 此外,这类犯罪的侵害对象多为女性。在上述6起案件中,除1起案件选择男性为作案目标外,其余受害人均为女性且人数多达20人,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更是先后诈骗了6名女性。 法院调研认为,女性之所以成为犯罪对象,主要是由于其在感情上容易上当受骗,且事发后往往碍于自尊而选择忍气吞声,不敢公开维权。加之被告人多以结婚为承诺取得女性被害人的信任,就更易实现其骗财的目的。 “骗子”呈现低龄化 在这几起案件中,多数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并呈现低龄化。6起案件中共有7名被告人,其中除1人具有大学本科文凭外,5人具有初中文化水平、1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法院调研认为,文化教育的缺失容易使被告人产生不劳而获的心理。与此同时,7名被告人呈现年轻化的特点,其平均年龄仅为26岁,容易给女性被害人造成适婚的假象。 网络成主要媒介 调研还发现,类似犯罪中的被告人,大多以网络为媒介。上述6起案件的被告人就全部是通过网络编造虚假个人信息骗财的。该类案件中的骗子多在QQ、微信等聊天软件,以及各大婚恋网站上注册、登记虚假个人信息,编造个人经历,然后以婚恋交友的名义取得被害人信任,继而在交往的过程中骗取钱财,或以偷拍的裸照及性爱录像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 恨嫁恨娶易中招 通过上述调研,法院认为网络的开放性与虚拟性,婚恋网站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女性受害人的恨嫁心理及少数不良青年不劳而获的机会主义思想,是导致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针对这一情况,房山法院建议广大单身男女要加强防范意识,甄别并选择操作规范的网站进行交友、婚恋,不要向他人轻易交付财物、隐秘照片等。此外,有关部门还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婚恋、社交等相关网站的权利与义务,网站自身也要严格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逐步实现实名制交友,并对注册登记人员加强审查。而网络监管部门则要加强对婚恋、交友网站的监督管理,通过网络警察对涉黄、裸聊等非法聊天网站进行查处。加强健康网络文化建设,规范网络秩序,有效防止网络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 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 何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