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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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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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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5 11: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合同法》第165条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本条显然是根据数物是否具有可分性,对其解除的效力进行的规定。在标的物有数种而其中一种不符合约定的,原则上只能就该物行使解除权,解除效力不及于其他标的物,但是,如果不符合约定的物与他物具有不可分的属性,即其分离会明显损害标的物价值的,当事人可就该数物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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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发表于 2014-11-1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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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6 09: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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