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1994年及以后毕业且在2003年底前(含2003年)入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用的(无需提供学校随迁证明) 2、2004年及以后入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用的(2004年及以后有些高校依然需要强制迁 随迁证明,才可回原籍地落户)
你们没办大中专户籍回原地的赶快办吧!这个《关于宁海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政策》很多大中专(非农大学生)都能享受到村里经济待遇,现在实行每个村经济股份制,户口性质是不变的,但可以享受村里经济待遇!要什么资料参考(2014.11.13日今日宁海报纸上有提到。
问题来了,这个政策对男性同志是有利的,而对女性同志来说,就不行了,比如说你是女同志你要迁回原籍,可你已经结婚了,回原籍自己村里不同意,你嫁到男方,户口的性质还是非农,按照政策又不行,非农迁到农业又是不行的,你说这说明政策,我去问跃龙街道的相关负责人,他们都说不行,这什么鸟政策,是不是对:女性非农嫁到男方的太不公平了,就不能享受到村里的经济待遇。国家户籍制度太不完善了,什么农民户口,居民户口,集体户,非农,蓝因户口,咋就不能都平衡一下呢!
我是宁海跃龙街道的双*村的村民,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宁海出台了关于宁海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地落户办理指南政策,这一政策模糊两可,关于婚嫁女,原籍所在地不受理,男方也不同意迁入,也享受不到经济待遇,我们参照义乌市的政策市是这样的,其中的细则当中有一项争对外嫁女的规定: 规定条件的已婚女性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配偶系市内农业户口的,应在直接迁入男方户籍地后办理户口“非转农”手续;配偶系市外农业户口的,只准许在户口迁往男方户籍地时办理“非转农”手续;配偶系非农业户口的,允许迁回原籍农村;配偶双方均为符合“非转农”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按昭农村婚嫁户口迁移政策迁入另一方后办理“非转农”手续。
(通俗点说,就是你老公是非农的而且不能转农的,你就可以迁回娘家,如果是农民,那只能迁到你老公家,或是你老公迁入你村,你们村要同意接收)这样我们就可以办理了,像这样的话,我们就没有反对意见了,按章程办事,现在的情况,我们宁海每个街道都有这样的人群,团体在,群众的意见很很大,请给我一个答复,,请领导们作出意见,谢谢!
这是我发给宁海县信访局,宁海县长,宁波局长的信函,望有关人士一同呼吁,团结起来,这社会,靠一个的力量是不行,我们80后的可伶,这社会……我电话18006702855有什么事也可以咨询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