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我县将在2014年年底前对部分工业企业实施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
本次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的对象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成长性较好的部分工业企业。烟草加工、电力生产和供应、石油化工等3个行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采矿业、水泥石膏和石灰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3个行业的企业不列入本次减征范围。本次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幅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所属月份为2014年11月、12月的2个月额度的单位缴费部分。采取集中减征方法,统一操作。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
符合临时性减征社会保险费条件的部分工业企业中通过各类劳务派遣、劳动事务代理公司的劳动用工,可由劳务代理公司提供经派往企业盖章确认的书面情况说明、申请减征人员花名册(包含职工身份证号码、姓名、原企业和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名称四项信息,需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代理)协议文本以及派往企业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统申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经统申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予以补减。此外,集中减征月份,企业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据统计,我县此次涉及的减征单位为2927家,共预计减征7200多万元,包含养老3644万元,医保2318万元,失业226万元,工伤884万元,生育190万元。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黄浓珍通讯员顾秀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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