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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年才知爱人是有夫之妇 “抢人”讨说法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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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0 10: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报讯 多年单身渴望组建家庭,好不容易遇上心仪的人,没想到对方竟是有夫之妇,恶言相向将其气跑后还去“抢人”。12月17日,王某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东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今年45岁的江西人王某,自从10多年前和妻子离婚后,就一直孤身在义乌打工。随着年龄逐渐增大,重新组建家庭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去年6月,王某在东阳南马花园夜市认识了30多岁的广东女子小美(化名),当时小美在摆摊卖饰品。那时,小美和丈夫的关系并不好。王某对小美相当体贴,经常嘘寒问暖,让小美感觉在王某身上找到了依靠,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去年8月,小美再次与丈夫吵架,就谎称回娘家离开后,直接到义乌和王某过上了同居生活。去年过年,王某还把小美带回了老家,父母给了小美2000元见面礼,用于购买饰品。

  直到今年年初,王某才知道小美是有丈夫的,加上小美一直没有为他传宗接代,王某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小美说同居的一年里,王某经常打她,认为她是个不能生育的人,说要抛弃她。

  今年10月,小美对王某彻底失望,回到了婆家,但王某依旧纠缠小美,还曾到小美住处附近游荡。

  12月16日中午,王某带着妹夫和徒弟到南马找小美,针对父母当初给的见面礼讨要说法。小美夫妇建议到派出所解决问题,但王某不同意,直接租了一辆小货车,将小美带到义乌的一家宾馆,打算将小美带回江西老家。

  当天12时45分,南马派出所接到小美丈夫报警,于当天16时在义乌那家宾馆将小美成功解救。

  12月17日,王某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 通讯员 朱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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