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有口难言 于 2015-1-18 15:33 编辑
abcd963 发表于 2013-8-5 09:44
大力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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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门活动楼被拆冯会奖在责难逃
也是冯会贵主谋 恶作剧 罪有应得 一个自然村建造公益活动楼关乎全村人民的福祉,其选址布局规格等事项,应以平安顺利为要旨,这也是主事人的责任。冯会奖身为大村书记,本自然村的担当人。且把大事作儿戏。依仗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奴 人民的特权竟然用小小的权力与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作正面的顶风对抗。结果祸害洞门,招致活动楼被拆除的灾殃。这完全是冯会奖智商愚昧,法盲思维令利知昏的变态心理所造成的。 请大家看一下事实过程就可以清楚真相明白是非了:2011年冯会奖初任书记确定建造洞门活动楼,自作主张选址于本村胡余旭私有受法律保护的场地上,未向胡家作任何协商。亦不作对等调剂。因同胡家有些小怨,便依仗权势强制借公实施报复性非法侵占。本来胡余旭一家对建公益活动楼是高兴和支持的。只要冯会奖稍作协商或调整便可无事。但由于冯为泄私怨,认为胡家软弱可欺。认定假借公益名义胡家百分之一百必须屈服。不料冯会奖的仗势激恼了胡家。人说兔子急了也咬人。为了公理,为了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胡余旭走上了护法说理的上访路。自古以来邪不能侵正,有理走遍天下,皇天不负有心人。在胡余旭的不断争斗下终于在2012年4月26日宁海县国土局派人到洞门发示:《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的通知书》,但冯会奖面对国家职能部门其有法律效限的通知视若无睹,继续违法建造。还对胡家进行各种形式的施压。到了同年11月22日宁海国土资源局鉴于冯会奖公然抗法行为作出了公正的处罚决定(宁土资罚【2012】83号文件)和《土地违法行为的责任书》“责令归还非法占用的219.4平方米土地,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于2013年1月9日又以6号文件送达冯会奖。此后宁海国土资源局又于3月4日的报拆除洞门活动中心楼的法律文件移送宁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这一条例的事件都是冯会奖狂妄自大,目无法纪为报复私怨,残害民权,假借公益造楼侵占他人权益,不作依法批建等一系列法盲行为导致了洞门自然村活动中心的拆除。冯会奖其责难逃,同时也祸害洞门村究其因冯会奖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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