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成涉赌案发生在春节 2015年02月16日东南商报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要过年了,玩牌喜欢带点彩头的朋友都知道这个道理,可是一旦陷入赌博,有多少人能理智地收手?昨天,北仑法院盘点了从2010年5年来审理的涉赌案件,发现有近三成的案件都发生在春节期间。 北仑法院2010年~2014年共审理赌博类犯罪案件192件540人,其中赌博罪6件6人,开设赌场罪186件534人。 “几年来,虽然赌博类犯罪案件数量上略有起伏,但总体上呈逐年攀升趋势。”北仑法院刑庭庭长高拓介绍,特别是春节期间,不用上班、人员聚集,5年来发生在此期间的案件数达60件,占到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赌博罪和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的区别在哪里?高拓说,根据刑法规定,成立赌博类犯罪,限于以下三类行为: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赌博;二是以赌博为业;三是开设赌场。前两种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赌博也“与时俱进”,发展到网上、手机移动终端。这一点从收缴的赌博工具和被告人的交代中就能体现出来。 赌博还容易衍生其他犯罪,由于参与人员复杂,行当利润较高,在赌博过程中,发生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拘禁他人的比比皆是,不良后果值得警示。 记 者 胡珊 通讯员 曾建东 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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