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先后发布的两条消息,让“南京虐童案”再度掀起波澜。 第一条发布于4月19日下午3点左右,微博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很快,这条微博便激起了舆论的反弹。“伤害那么严重,居然不逮捕”、“从今以后大家可以放心打自己的孩子了,只要不打死就行,不用坐牢。这个判例是想告诉大家这个吗?”不少人表达了对这一决定的不解。 面对公众的质疑,当晚9点左右,“南京检察”又再次发布长微博,就为何对李征琴故意伤害案不予批捕,给出了4点理由。 但第二条微博的发布未能平息质疑。有专家指出,“南京虐童案”虽然只是个案,但它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太大,无疑会成为日后很多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的样本。一些人担心,不批捕决定,会给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带来困扰。 不批捕决定引争议 事情源自4月3日一组在微博上广为流传的照片:一名男童疑似被养母殴打,赤裸的后背上,布满了一道道密密麻麻的伤口。 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3月31日晚,养母李征琴因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儿童身体,造成其体表分布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检察官还表示,2014年6月以来,因为教育问题,李征琴对受害儿童有过打骂行为。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随后,4月16日,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由各界代表组成的审查逮捕听证会,就是否应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出席听证会的有19人,12人明确表达了建议不予批捕的意见。 当时,就有不少人表达了对听证会结果的疑惑:为什么孩子被打成这样,多数听证人员还建议不予批捕?4月19日下午3点,南京检方正式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时,该事件则被迅速推上风口浪尖。 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分析2000条网民评论显示,42.9%的网民质疑检方不逮捕的决定。网民“糖比不爱吃糖”感到担忧,“孩子还会被送回到那个鬼地方吗,后果简直不敢想。” 凤凰网20日也就此事展开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表示反对的占58.52%,认为这违背“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司法解释。 “我感到很遗憾。”预防儿童虐待与忽视机构“小希望之家”创始人陈岚说,和全世界多数国家比,这表明我国在儿童保护方面的惩治还没达标。 “比方说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样的虐待和殴打,养母通常情况下会被判比较重的刑罚,也是很难被保释出来的。”陈岚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例,美国的一位母亲,用强力胶将女儿的手黏在墙上,扇耳光导致其颅内出血,结果被判处终身监禁。 同样持反对态度的还有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4月19日下午15点32分,陈士渠通过其认证微博称,“反对。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近颁布的司法解释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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