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自考办原副主任刘军谊在市二中院受审,其被控受贿十多万元。 新京报记者尹亚飞摄 庭审现场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为证明刘军谊所作供述在法律上应成为有效证据,西城检察院职务犯罪侦办人员到庭作证。 送钱者称前后送了17万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2年,刘军谊利用担任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考办)副主任,负责自考工作、教材出版、联系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为教育公司谋取利益。 其中,2007年、2012年,刘军谊主动向华夏大地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某某索要5万元、电脑、打印机各1台(折合7600元);2008年至2012年,刘军谊分五次非法收受武某某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0万元。 武某某供述称,其前后共给刘军谊送了17万,武某某称,刘军谊是个“很贪的人”,在刘军谊开口借款时,其就知道这笔钱对方不打算还,但因刘军谊是自考工作的一把手,以后用得着,因此逢年过节常对其赠予现金、购物卡等。 在刘军谊的帮助下,武某某所经营的教育公司得以在自考教材内页做网络学习卡的广告。此外,武某某还获得与各省、市自考办取得联系等便利条件。 案发后,刘军谊家属主动向侦查机关上交20万元。 被告称曾借5万未打借条 昨日庭审中,刘军谊却当庭翻供,“这些大都不是事实”,这句话几乎成为刘军谊每段发言的开场语。 在犯罪事实部分,刘军谊称,因家里装修缺钱,其曾向武某某借款5万,未打借条。此后,武某某还分三次在吃饭喝茶期间将4万现金塞给自己。刘军谊称,其多次对武某某提出退还钱款和礼品,均未实现。后因工作太忙,还钱事宜一拖再拖,至今未还。 刘军谊的辩护人提出,刘在检察机关接受调查时,讯问时间长达14个小时,属疲劳审讯,要求法庭对证据予以非法证据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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