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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变打人 债主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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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08: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儿子替母亲去讨债,结果反而成了被告,这是怎么回事?日前,宁海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40余岁的吴某是宁海人,2010年,因生活需要向朋友刘某借了3万元。后来吴某未能及时归还欠款,刘某也一直不好意思上门讨要。到了2014年,刘某家准备要买一辆小轿车,想到吴某借去的3万元钱,恰好有了理由可以上门要钱。经催讨后,吴某先归还了其中的1.8万元,剩下的1.2万元,吴某承诺从2014年12月开始每月支付1000元,一年还清。
  本来这是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但是后来因为刘某儿子的介入却出现了大反转。因为吴某当初承诺每个月归还1000元,而实际上却没能兑现。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刘某的儿子冯某来到了吴某家,准备代其母亲催讨借款。双方几句不和,发生了争执。冯某一气之下动手打了吴某,结果造成吴某头部多处受伤。吴某随即报了警,后公安依法对冯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吴某出院后要求冯某对其进行赔偿,结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今年4月,吴某便将冯某告到了宁海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约1.5万元。这下债主反倒成了被告。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冯某赔偿吴某损失6000余元。而另一方面,刘某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自己借给吴某的钱。 法官提醒:对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如果当事人经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不要试图以暴力方式去解决,这样反而会使问题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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