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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规范 高校转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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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07: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据新华社长沙5月27日电(记者谢樱 刘奕湛 袁汝婷)今年初,全国211、985重点院校湖南大学被曝一次性接受17名非重点高校研究生,他们以“父亲身体不好”“饭菜辣”“对油画过敏”等理由成功转入该校就读,被公众质疑存在“转学腐败”。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已专门下发文件对高校转学工作进行规范。
  记者看到,教育部此次发文中,对“特殊困难”有了进一步详细解读。比如,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教育部还指出,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据: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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