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把注册资本由148万元变更为9万亿元,被工商部门驳回,昌平区一家企业将昌平工商分局告上了法庭。经过公开审理,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3月,原告陈先生向昌平工商分局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欲将注册资本由148万元变更为987654321万元。陈先生称,自己拥有“一大摞”专利证书,其中“雾霾沙尘过滤清新空气气流发电机”利用空气进行发电,“高速地下铁路网”则是没有危害、没有污染、一年四季都能使用的。 为什么将注册资本申请增至987654321万元?陈先生说,“这个数字比较全,是全世界第一个,它代表我的知识产权的价值。以后我还想在后面加一个零。”他表示,自己还在辽宁省申请注册了一家123456789万元资本的公司。 昌平工商分局认为,陈先生对此巨额出资,并未具备理性的认缴出资承诺,存在可能危害交易安全及扰乱市场秩序的风险,于是做出了驳回其申请的决定。昌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原告法定代表人陈先生表示其认缴的出资主要以其知识产权出资,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可能达到9万亿元,也不能证明陈先生可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来源: 北京晚报 通讯员段净娜 秦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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