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中开设赌场并参与赌博,想赖赌资被“抢”后,竟主动向派出所报案。近日,县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潘某提起公诉。 潘某是宁海人,住在乡下,平日里游手好闲,又无经济来源,自己还经常赌博,于是想到开设赌场赚一点生活费。自去年8月以来,潘某用“抽头”的方式累计获利六七千元。今年2月初,潘某又组织了王某、徐某等十几个人玩“小牌九”。最后一局是潘某本人坐庄,因为点数小要输钱,就在牌掉到桌下时趁机换牌,不想被识破,于是潘某就想将输掉的钱赖掉,拿走了桌面上的800元钱。但“赌客”不干了,将潘某的双手控制住,并“抢”走了潘某手中的钱。潘某遂向派出所报案,说自己的钱被人抢了。在派出所询问过程中,潘某主动说出了自己开设赌场的事实。今年2月10日,潘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后,又于3月16日将其依法逮捕,后来,因其认罪态度比较好,被取保候审。 检察院方面表示,当前,农村地区开设赌场案件高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参赌人员往往法制意识淡薄,认为“小赌怡情”、赌博违禁不违法,或报着侥幸心理。检察官提示,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或开设赌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方景霞通讯员朱诗盼蒋思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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