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卢某从老家来宁波看望打工的妻子,妻子所在的公司特地给他们准备了一间员工宿舍,供夫妻俩团聚。但谁也没想到,才第一个晚上,男人就离奇死亡——他倒在宿舍楼下,现场还有一个脱落的空调外机。 男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警方也只是给出了非他杀的结论。 好好的一个人说走就走了,家属悲痛之余,以公司窗台不达标为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昨天,宁波鄞州法院公布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 丈夫在妻子公司留宿 过了一夜离奇身亡 去年4月的一天,40岁的安徽籍男子卢某到宁波探望在某服装公司上班的妻子殷某。为了方便夫妻俩,公司安排了四楼的一间员工宿舍供两人住宿。 卢某几年前也曾在这家公司打过工。妻子晚上还要加班,他就找了以前认识的几个工友一起吃饭,喝了一些白酒。饭后,他先回到四楼的宿舍休息。 当晚9点半左右,下了晚班的殷某回到宿舍,发现丈夫不在房间里,只有衣服裤子衣物放在床上。她楼上楼下地找人,找了一夜也没见到卢某的人影。 早上七点左右,卢某被人发现——他倒在宿舍楼下,已经死亡,现场还有一个脱落的空调外挂机。经法医鉴定,公安机关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 这一晚,卢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好好的人怎么莫名其妙说没就没了? 悲痛之余,殷某要求公司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后经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殷某与东家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支付给殷某一笔补偿金,包括丧葬费、抚慰金等在内,殷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主张。 认为窗台高度与丈夫死亡有关 家属起诉公司要求赔偿50万元 去年7月,殷某一家似乎又对人民调解协议不太满意,于是,包括卢某的父母、儿女及妻子殷某五名家属,将当初殷某所在的服装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之前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无效,并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扣除公司在调解协议签订后已支付的部分,家属认为还需要50余万元。 庭审中,殷某等人提出,丈夫卢某的死亡跟公司宿舍窗台不达标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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