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物价局出台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对我省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户籍人口在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以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2012年7月1日,浙江省开始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从按月用电量累计加价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此后,部分人口多、用电量大的家庭,出现了电费“居高不下”的情况。为了解决这类情况,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有关事项的通知》。
  那么,“一户多人口”优惠出台后,人口较多的家庭可以节省多少电费呢?
  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现行的用电价格来算,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760度及以下部分(即月均230度),电价0.538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761度~4800度部分(即月均231度~400度),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即0.588元/度;第三档为超过4800度部分(即月均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即0.838元/度。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按0.558元/度。
  而在享受“一户多人口”优惠后,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可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年用电量只要不超过3960度就不用多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