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青田女子莉莉(化名)到法院起诉,要求前夫李明(化名)和小雯(第三者)共同返还在自己和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自己同意,由前夫赠与给小雯的财产。证据材料是一叠手机截屏复印件,都是其前夫的转账记录,而收款方就是小雯,这些金额加一加,竟有近百万财产。 莉莉哭诉,“我和前夫以前在外省做生意,生意一直都做的挺好,也有两个孩子,原本也算是幸福的一家。可是几年前,他认识了当地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小雯,我的噩梦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因为两人不正当的关系,她的丈夫李明不仅给小雯钱,还给她买了房子,买了豪车。他们的婚姻,最终因为小雯的介入而破裂。而没想到的是,两口子离婚之前,李明在外还欠了一屁股债,到后面索性躲了起来。 离婚后,债主因为找不到前夫就天天追着自己,莉莉感觉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离婚的时候,前夫什么也没给自己留下,就给孩子留了个旧手机,有一天她偶然拿孩子的手机翻看时竟发现了这巨额的转账记录,这才将两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本属夫妻俩的共同财产。 案件被受理后的同时,莉莉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因为其前夫原先是在江苏某地做生意的,所以当时在那购得一套房产,为防止财产被转移,承办法官立即就赶往了江苏某地,对小雯的房产进行了保全。经过几番周折,好不容易找到了小雯的家,但在门外敲门许久都无人应答。法官见阳台有衣服晾着,判断房内应该有人居住,就将应诉材料留在了门口。 出乎意外的是,没过几天,小雯便委托了律师主动与青田法院取得了联系,希望与原告莉莉协商处理此事。日前,双方已达成和解,由小雯向莉莉返还了60万元。而出乎意料的是,小雯除了李明之外,还有其他男人。小雯表示已经和李明没有任何关系了 法官评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和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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