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D2地块住宅工程有关事项说明
D2地块住宅小区是县重点实事工程,由宁海县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投资,经规划、住建等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建设,作为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该工程2013年6月份完成招标, 8月18日开始对地下室北侧、西侧、南侧进行围护桩施工,施工地点离华苑小区相对较远,也未进行地下室全面开挖。随后,华苑小区部分业主以施工可能会影响周边房屋安全为由,强行阻挠施工,迫使工程停工至今。 工程停工后,建设单位多次召集勘察、设计、质监等单位专家进行分析和论证,决定将地下室离华苑小区设计间距从6米调整为17米,远远超过国家技术标准规定的基坑深度2倍距离,为减少施工噪音又将原人工挖孔桩基础调整为筏板基础。该施工方案经浙江省工程勘察院论证,认为不会对东侧建筑物地基沉降以及墙体开裂等产生不利影响。 2014年以来,为消除周边业主安全顾虑,县住建局多次牵头召集建设单位、华苑小区业委会及业主代表进行协商,并按照小区业委会及业主代表的要求,由建设单位拟定了《承诺书》,承诺建设单位将按承诺内容进行鉴定、评估及补偿,如施工导致周边房屋成为C、D级危房,将按政府现行征收政策予以征收。又根据部分业主要求对小区1-10#楼住房原始状况进行鉴定记录,并由小区业主代表自行选择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原始状况及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鉴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在鉴定实施过程中,部分业主又拒绝鉴定,并威胁要殴打鉴定工作人员。为此,住建局会同城投集团干部多次上门解释,又通过街道社区邀请小区委派代表进行商谈无果,迫使鉴定工作终止,导致部分住房没有鉴定。 鉴于该工程停工时间较长,施工方案经专业单位论证确认不会影响周边房屋安全,因此,经建设单位研究后决定于2016年4月复工建设。4月12日,就华苑小区业主提出的各种要求,县住建局牵头召集建设单位进行现场答复,希望业委会综合所有业主意见后,委派代表到县住建局面谈。4月13日上午,部分业主又围堵施工场地,阻挠施工。施工单位立即报警,警方已介入处理。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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