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三大敛财术 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告诉记者,“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等手段在境内敛财,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记者调查发现,“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敛财手段多样: ———明码标价买卖头衔和奖项。 广西南宁书法爱好者老苏,近几年通过缴纳会费的形式成为“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等10多家协会的会员或副会长。他告诉记者,各协会入会费门槛不一,少则三四百元,多则1000元,“不少是终身会员制,申请时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记者查询发现,“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正是被民政部通报的“山寨社团”之一。 “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也是被通报的“山寨社团”。该社团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要想成为协会的理事单位需要交5万元,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担任促进会理事,每届任期5年,颁发牌匾和证书。如果要成为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和副会长单位,费用更高。 ———通过培训交流搞活动大肆收费。 曾被通报、现在仍继续开展活动的中国艺术家协会一名工作人员称,如以该协会名义开展商业活动,需要缴纳几万元的费用。 据老苏介绍,其加入的几个协会也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书法交流、旅游观光等活动。参加活动除了场地费之外,其他费用均需自理。“每次活动个人开支2000元至3000元,有的是一次性缴纳给活动的组委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有的则是缴纳一部分定金,事后再结算。”老苏说。 ———巧立名目变相敲诈勒索企业。 此次曝光名单中有一家“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广东省质监局官网信息显示,该局此前曾查处了一家与“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签订业务代理协议的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是协会21315系统中心在广东地区的代理单位。结果,该公司却冒充质监局的身份致电企业,要求缴纳“质量信誉企业”建档费等,50多家企业遭骗取千元不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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