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8:00胎心监护,那起码需做一段时间吧,结果不好,医师需告知吧,然后孩子的妈妈带电话给孩子的爷爷奶奶说有可能要生,他们听后马上收拾东西从乡下包车到医院已经是晚上11:30分了,11:50分签字,院方文中提及的孕妇和家属考虑了近3小时,应该没错。 大错特错。11:30分之前,当时在医院只有孕妇,没有家属。如何是一个孕妇和家属考虑了三个小时后的结果。 如果上述情形是事实,那么“奶奶问值班医生,小孩能不能迟点生,医生的回答说,没关系,反正现在没足月,让他在里面多留会总是好的。”那需要家属大半夜大老远赶来签字吗?莫非医生脑子进水了。 对于这个观点我觉得你缺乏了起码的人情常识。自己的儿媳妇准备生了,孕妇一个人在医院,作为公公婆婆怎么就不能来医院呢?这脑子进水之说如何成立。我想任何天下父母知道这个情况都会心急火燎的跑来医院想着第一时间看着自己的孙儿。这里我不得不怀疑你懂人情世故吗?你连这点都不懂的话,你就缺乏了最基本的人性。
孩子的父亲在上海,授权家属签字是可以的,但你说“ 家属通常是被动签掉”,不好理解,换位思考一下,医院到底该怎么做? 在这里,我到要为医院抱不平了。 你为医院抱什么不平,我不知道你是院方还只是一个假装对医院无知的人,我觉得跟你讨论不是在同一个频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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