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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是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词。英语的意译是Nail house。
美国也有钉子户,名副其实的钉子户。像钉子一样,拔不掉。
在美国,私有财产(private property)是受到宪法第五修正案(the Fifth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的保护的。开发商如果要拆迁,一定要给与合理赔偿(just compensation)。自然,这种赔偿都会高于房子的市值。比如,上海闵行潘女士的房子,480平方米,按1.5万1平方米来算,市值是720万,那么,合理赔偿应该高于这个数字,至少等于这个数字。根据中国新闻网的央视采访报道,给的赔偿是67万3千,这跟白吃白拿好像也相差不多了。
一般来说,如果法规和政策是讲理的,或者执法者没有滥用、绑架法规的话,民众都会通情达理的。赔偿如果高于市值,住户都会积极配合,不会狮子大开口。美国的开发商的利润大约为15%,你的开价若会吃掉其相当大的利润,开发商就撤了。因此,美国钉子户的故事鲜有所闻。极少,不等于没有。我曾在西雅图居住。那里就曾经发生过一个世界闻名的钉子户的故事。
西雅图有个老太,叫伊迪丝-梅斯菲尔德(Edith Macefield),生于1921年,1966年搬进了巴拉德(Ballard)西北46街的一个两层楼的小房子,有两个卧室。
2007年,开发商计划在那个地带建造商业楼,征地拆迁进行顺利。但到了老太这里,卡住了。老太的房子比她更老,108岁了。美国没有70年这一说,房子仍然可以居住。老太已经在这个设备齐全的舒适蜗居里住了40余年,对一切都很有感情了,不愿搬离。
“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大问题”。开发商一次又一次地提高赔偿金额,最高达到100万,超过市值好几倍。根据市值,老太的房子的地皮值 12万,房子值8千。老太不为所动。英文西雅图时报闻讯采访她。她说,“我不想搬。我不需要钱。钱并不意味着一切。”(I don't want to move. I don't need the money. Money doesn't mean anything.)
老太没有请律师,没有写信到有关部门,没有上首都华盛顿讨个说法,更没有自己制造燃烧弹或以自焚抗议,只是对开发商说一个很简单的词“No”。
开发商无可奈何,只得修改图纸,商业大楼忍痛挖掉了老太的这一块地方。
这是一个特例,开发商极少碰到的特例,是个无法用钱解决的大问题。开发商碰巧遇上一家钉子户,绝对不可能动用推土机强行拆除,只能绕着走。
据西雅图时报报道,老太从小就很固执(stubborn)。开发商好像很理解这种固执。工程项目的最高总监(senior superintendent)巴里-马丁(Barry Martin)甚至关心起老太的生活。老太孤身一人,唯一的儿子早在13岁时就死于脑膜炎。人们也不知道她已去世的丈夫的情况。她很坚决地挡回此类问题, “不要问”(Don’t ask)。马丁得知老太行走不便,就开车送她去做头发,去看病。他确保她有食品,去为她买杂货,为她去拿处方药,为她做晚饭。(He made sure she had food, ran to get groceries for her, picked up prescriptions, cooked her dinner.)
开工了,他对工人说,要像对外婆一样对待她。
2008年6月15日,86岁的老太因胰腺癌(pancreatic cancer)离开人世,离开了她固守的房子。那一天,那房子依然是她的房子。
老太去世后,媒体披露了她的遗嘱:她将房子遗赠给了马丁,以感谢他在开工期间对她体现出来的友谊(in gratitude for the friendship he had shown her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最近,老太房子上新添的彩色气球令人联想迪斯尼新片“飞屋环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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