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亲身经历:
时间: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地点:浙江慈溪市龙山镇范市街道
6月12日早上7点50分,我按照常规步伐准备去上班,刚出公司宿舍大门,就发现好运到来了,偶的天哪,事后一算,我一下子竟然赚了20W。 一出门口,我发现我的车子右后车窗玻璃好象没有关上。我一边纳闷着(昨天晚上好象已经关了呀?)一边掏钥匙打开了驾驶室的门。天哪,驾驶室二个座位上都是杂物,我登时明白了,我的的车窗玻璃又给小偷敲了。我回过身来看了一下车后座,有一个大石头躺在后排座位上。。。。 我快速瞄了一下,发现放车辆证件的二个大小抽斗都洞开着,马上检查了一下,我的行驶证,驾驶证不见了。那个装车辆登记证的档案袋扔在副驾座位上,打开一看,车辆登记证也不见了。 我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向110报案的时候,让我胆惊心跳的现象出现了,副驾驶座位上竟然有火烧的痕迹,上面有点燃后没有烧尽的餐巾纸和一张烧了一个角的地图,而座位上已经烧了一个直径达15公分的大洞。 我大脑快速飞转着,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昨天晚上变态小偷用大石头敲破了靠墙边的右边车窗,爬进车子后,乱翻了一通,拿了零钱和车辆证件,然后放火准备烧掉车子。为什么火势没有扩大燃烧呢?可能是有人或者有车路过,这个畜生来不及放其他助燃物(餐巾纸、地图、擦车毛巾,雨伞等),而匆忙逃离现场;或者是我的车子的座垫和沙发座椅质量超好,烧着烧着就自动熄火了;亦或是天有神助,该车命不该绝也。 一想起,小偷竟然偷窃并拿走证件然后再烧车,心里的怒火一下字升了上来。马上拎起电话就打了100,报告了地点和事情经过了。 10分钟不到,来了1辆警车和1辆便车,跳下来7,8个人警察,问了我事情的经过。然后开始拍照片,然后又是寻找痕迹,开始忙碌起来。这个时候围观的人开始多起来了,但是警察同志不让人往车边上靠近。 我本来以为是件小小的事情,他们不会这样重视,大不了他们的治安小警察记录一下而已,不一定让刑事警察和技术警察来看现场的。 又过了十来分钟,又开来1部警车,据说是市局的领导也来看现场了,我当时那个感动哪?(直到3个小时以后,3部车子10多个领导才全部离开,真的应该表扬他们一下哦) 这个时候,最早到达现场的派出所警员让我跟他去派出所里录个笔录,在路上,我终于了解了他们这么重视我那个报案的原因了。因为在4月30号那天晚上本地区同时连续给小偷烧了1部奥迪和一部广本了。那部奥迪已经全部烧光了,而广本由于忙着救火,二部车的现场什么证据都没有留下。而我的现场遗留的小偷的做案手法和上二次案件是同一类型,并且现场证据多多。面对重大偷窃和纵火大案,他们的压力也大大,所以对我的小案件是全力以赴了。 录完笔录,做完指纹记录。同去的警员要求这个星期内坐过我车子的所有人去做个指纹记录,以便他们及时排除,正确确定罪犯的指纹。结果害得3个同事在按指纹的时候把手搞得黑黑的。 回到现场,他们又问了我一些问题,然后告诉我一个我以前不清楚的事实:如果昨天晚上小偷烧了我的车,我是得不到保险公司任何赔偿的。除非是日后有机会抓到小偷,最向小偷提出民事诉讼。 天哪,如果车子给烧了,我的20W就变成灰了!!!想想现在自己的幸运,我脑海里一下子冲满了幸福感,“我一下子赚了20W了”,太幸福了。感谢上帝感谢。。。。。一下子赚了20W了的感觉真好!!!! 直到11点50分,现场的警察和领导们才忙完,然后离开。 下午,我忙着补玻璃,补坐垫,补证件,损失2000大洋以上。。。。。
在这里,我感谢慈溪市龙山派出所等警察领导同志们,谢谢你们的认真和辛苦的工作,并预祝你们能早日破案; 在这里,我同时忠告那些不劳而获的小偷门,多行不义必自毙,偷窃事小,恶意纵火事大,你这辈子是牢底坐穿了。 在这里,我同时奉劝广大车友同志门,有空时还是在车子里放上200-300元零花钱,让小偷心理平衡一点,免得小偷偷不到东西对车子进行大破坏。 在这里更加提醒在慈溪龙山工作的宁海车友门,晚上一定要照顾好你的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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