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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bizj

[曝 光 台] 胡陈港的鱼500元一条,属于敲诈勒索,是派出所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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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1: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天津
干嘛要去那里钓鱼?免费的地方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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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1:3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手杆钓小鱼没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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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2: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可以选择不钓。这样就不会给自己找气受。日子久了,这种人也不会有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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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2: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nbizj 发表于 2016-9-13 19:25
如果这个鱼塘是承包人挖的,鱼苗都是承包人放养的,没经过承包人同意就去钓鱼,那可以认定“偷”。但是胡 ...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到过,山上有毛竹或水果的村庄,如果发现有人不经过别人的同意私自采、挖,发现后会按照村规民约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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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2: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偷钓还有理?罚款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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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4: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可以不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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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4: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强盗落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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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4: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强盗落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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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5: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就不能把钓到的白鲢鱼给放了,就不用交那500元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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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4 20: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jkbg 发表于 2016-9-14 12:20
偷钓还有理?罚款不够多

就像非洲地区,抓住小偷直接砍掉手,那是野蛮人的做法,体现的是一种强盗逻辑。500元一条鱼,跟砍手一样,属于强盗逻辑。一个文明的社会就应该有文明的准则,一边说着唱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边做着或支持着强盗逻辑,这是典型的人格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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