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我们发现梅林小学的房子有违规出租的问题,找有关部门反映后,教育局于6月4日回我们梅林小学的房子现在不出租,如果出租按照正常手续办理。但是现在又被租出去了,而且在装修!我们多次向县教育局反映,他们却把我们当足球一样在各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更为让人不理解的是教育局某个领导直接和当事人联系,告诉那个承租人我们又在他们那里告状了!导致那人打电话来兴师问罪!从反映到现在已经好几天了,他们居然当聋子、哑巴、睁眼瞎!把我们的投诉晾在一边。本来是小事一件,何必搞那么神秘呢?难道有见不得人的地方?我就纳闷了,他们教育局的领导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
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为个人服务的?
根据《宁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出租管理暂行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对外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产权持有人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交易过程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负责监督管理。”教育局当初回复的现在不出租,如果出租按照正常手续办理怎么解释?
他们有权力这么做么?他们又把这规定当什么了!难道国家的财产那些有点权力的人就可以用来当人情吗?国有资产到底由谁来监管? 教育局不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会继续上访,县委,市委,省委,我就不信没有我们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同时,有必要的话,还会让媒体曝曝光,你们的阳光政务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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