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来自青年导报上的一篇文章,文章中的小滩子村和城壕村座落在内蒙古的准格尔旗境内,是两个相邻的村落,近百年来两村之间的关系都非常和睦,为什么还会发生土地纠纷,甚至引发小滩子村的村民集体下跪呢? 真正的起因是2004年准格尔旗大陆新区的建设征地,当时预备开发小滩子村和城壕村之间的土地,并给予村民们征地补偿,就是这征地补偿导致后面一系列的事件发生: 2004年,小滩子村石口子社水红花大约600亩左右的土地被原乡党委书记贾占荣以300亩的总数,600元/亩的价格征用。 2007年,村里头道沟梁铁路东700多亩土地又被原小滩子村村长谢栓、石口子社社长唐尔德尼,旗人大代、表妇联主任杨巧云等人强行圈占。 明明是600亩土地,怎么就变成了300亩。明明是社集体土地怎么就被个人强行圈占了呢?他们的目的,不说大家已经清楚了,集体的土地变成了“官”员们个人承包,那补偿当然就归“官”员们独享了,然后花点小钱把荒地变为水浇地,呵呵,那补偿价格可是噌噌的往上涨啊! 据村民刘二文讲:“该地在未被政府冻结之前,集体每年都会上来刊发自己种植的沙柳来卖,600亩一年的收成在4-5万元左右。被征了以后,我们也不知道,只是乡政府不让动用土地,说土地被征走了,并把钱打到村里面了。让村民们去领。但是我们一直没去领,因为征地的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 小滩子村的村民当然不答应,于是纷纷上访,找报社、找领导,给那些官员们制造了巨大的压力,最终得到答复“有关头道沟铁路东唐尔德尼、谢栓、杨巧云等人圈占集体土地等行为均不合法,原本是哪个集体的,仍然是哪个集体的土地。不会因为个人圈占而改变土地权属。”关于水红花土地被征一事,大路镇党委书记的答复是:“那是乡政府给老百姓办好事呢,荒地改造成水浇地。至于四年老百姓耕种是因为土地肥料不足,改造土地费用大,所以不让老百姓动用,等待自然改造!” 得到答复的村民,万万没想到,这才是他们恶梦的开始,那些被坏了好事的官员们开始一系列堂而皇之的报复行为,先是将改造好的土地冻结,不让村民耕种,你敢耕种就拔你青苗毁你深井;之后更拿出一份20年前乡政府组织开展的土地详查时的一张航拍图,并按照航拍图将原本属于小滩子村的15000亩土地全部划到城壕村去。 呵呵,真是杯具啊。为什么官员们在侵占土地时不拿出航拍图说明土地是城壕村的?为什么官员们的“好事”被破坏后,20年前的航拍图就出现了?稍微聪明点的网友应该清楚了,这就是这些官员打着ZF的旗号对老百姓进行打击报复。 矛盾是明显的,因为小滩子村提供了一份2003年大路乡人民ZF下发的五荒证,一份2002年下发的五荒证。明确证明了土地是属于小滩子村的。既然是1990年就不属于小滩子村的土地,为什么在2003年又下发五荒证呢?哪一个才是土地归属的有效证件? 可笑的是连城壕村的村委书记黄六旦,城壕村超过60%的老户书面证明土地使用者和利用者一直是小滩子的,城壕村的村民根本就无意获得新划分的土地。官员们强行干预土地划分的目的,更是明显。 2010年4月1日,在土地争议没有解决情况下,内蒙古天娇路桥公司的施工队强行施工,将村民栽种的沙柳,柠条等植被全部推平。愤怒的小滩子村民阻拦施工队讨要说法,当场被准格尔旗公安局拘留6人,并打电话以了解情况为理由,将在家中的刘二文骗至拘留所,而后强行拘留。因刘二文自身有心脏病,肺气肿等,被拘留之后,病情更加恶化。之后就发生了下面近百名村民集体在准格尔旗大路新区管委会下跪的一幕。 《我国土地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什么人的允许?使得天骄路桥公司有这么大的权利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