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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12: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有什么办法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可以由被告抚养,因原告无力抚养,他们分开两年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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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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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3 12: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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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22: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什么意思?那让被告跟原告协商啊。无力抚养你主张的话,你要负责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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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08: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可问题在于被告根本不理原告,更不用说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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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08: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被告的子女几岁?不方便可以加QQ:1084882550免费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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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09: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现在是在离婚诉讼中对小孩抚养问题有争议?原则上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参加庭审,除非法院确实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或者被告故意不参加庭审。那法院可能会缺判,让对方承担不参加庭审的法律后果。先纠正一个问题,分居达到2年以上不是确认感情破裂的必备要件,而是一个因素。小孩的抚养问题会具体结合小孩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客观环境等多方面考虑。有需要的再咨询。联系方式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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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4 五品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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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7: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所说的情况不大可能,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庭的,但是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以公告送达,即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缺席判。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关键取决于小孩的年龄,按照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婴幼儿一般由女方抚养成人,其他年龄段的则取决于小孩的意志。当然啦,如果小孩一直由被告方抚养的话,则小孩有可能由被告抚养成人的,原告每月要承担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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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20: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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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2: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小孩现年:4岁,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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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2: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法院说了,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贴公告三个月,如果被告还没到庭,抚养权就要由原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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