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晚19:38分,央视焦点访谈将推出专题报道《向高价医用耗材说不》,介绍我市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破解医改难题的情况。 医药耗材价格居高不下,一直是备受社会关注,政府部门一直在推动解决的民生问题。就在12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部署今后五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时就明确,将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等价格作为明年在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的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 来自宁波市卫计委的统计数据表明,医药耗材费用约占出院病人总费用的22-30%,占手术病人总费用的40-60%。虚高的价格成为患者的沉重负担。此外,医药耗材的使用由于缺乏明确标准,还存在过度使用情况,甚至不排除个别医生存在不合理使用现象,损害病人利益。 从2012年底开始,宁波向这个顽疾开刀,在全市公立医院实行医疗耗材集中采购,收到明显成效。到目前为止,已经对18大类1436种医疗耗材产品进行了集中采购,价格平均下降了43.15%。比如,如同厂家、同材质、同型号的椎体后凸成形术系统,宁波集中采购前的价格为22000元/套,集中采购后仅为6450元/套。截止到今年六月份,宁波通过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累计节省医疗费用5.76亿。 宁波探索并成功实施的医药耗材集中采购“三步评审法”、“四项成交原则”,为全国提供了一个典范,被称为"宁波规则"。 “三步评审法”简单说,就是资质入围计算机说了算,品牌遴选专家说了算,成交结果价格说了算—— 第一步,资质评审。对供应商资质设立若干审核要素,赋予相应的分值,由计算机对供应商资质要素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认入围名单。这种做法有效避免了供应商入围环节的人为因素干扰。 第二步,品牌遴选。由监督部门当日随机抽选25名专家,各专家独立对资质入围品牌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遴选价格谈判的入围品牌。这种做法以满足临床实际需求为根本,充分尊重临床医生的意见,提高了医务人员在耗材集中采购过程中的参与度。 第三步,价格谈判。价格谈判专家按同质低价、降价幅度、价格谈判结果满意度三要素进行现场议价。议价采用“多轮报价、逐轮淘汰、现场公布”的方式,确定成交产品。这种做法极大地调动了供应商竞争降价的主动性,确保优质低价产品成交。 产品成交“四原则”则有效地促进了公平交易,防止投机取巧现场产生,避免了采购价格摁下葫芦浮起瓢现象的产生—— 第一、成交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规格淘汰(出局)产品价格。 第二,非全系列产品成交原则,即在同一系列产品中,选择临床常用低价品规,防止供应商投机。 第三,同一产品的成交价格相差一般不超过5%的原则,防止高价产品抢占市场。 第四,可替代原则,对高价位竞争不充分产品,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价位产品。 通过“三步评审法”、“四项成交原则”,宁波医药耗材走出了采购价格下降,病人费用上涨的怪圈,切实做到了让临床使用放心,成交者开心,出局者服气,患者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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