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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播报] 小区车库、车位怎么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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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8 14: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宁波: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最高可罚20万元

    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

    其中规定,业主要求承租空置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予以拒绝,否则,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新规还明确,如果建设单位没有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而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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