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666|回复: 0

[网友播报] 小区车库、车位怎么管,有依据!

[复制链接]

715

主题

1229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3018
在线时间
336 小时
QQ
发表于 2016-12-28 14: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宁波: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最高可罚20万元

    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

    其中规定,业主要求承租空置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予以拒绝,否则,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新规还明确,如果建设单位没有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而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2 01:14 , Processed in 0.074339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