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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村民C

[网友播报] 强烈谴责无良司机浙BNE就叭溜!!!!应楼主请求,添加了后面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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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2 七品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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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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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2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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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你没有车,体会不到我们的痛苦....唉........
在不在 发表于 2010-7-12 13:48



    你有车就牛B啊,虽然有些行人交通意识淡薄,难道就可以判人死刑,撞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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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20: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保险里应增加一条:凡是机动车撞非机动车或人的,一律不理陪(特殊情况或责任全在行人这一方的除外)。我想可以减少很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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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4 08: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保险里应增加一条:凡是机动车撞非机动车或人的,一律不理陪(特殊情况或责任全在行人这一方的除外)。我想 ...
来自乡下 发表于 2010-7-13 20:24



    按你这样说的话,事故是要减少好多了,同时保险公司也减少好多收入了。
因为保险公司再赔也不会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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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4 09: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不哭,下次我碰到这辆车把它超掉,然后来个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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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不得骑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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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0: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哥们我顶你,我倒很想看看这车是什么车,不过真正的有钱人绝对不会是这样,只有这种装B遭雷劈的人才能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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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1: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斑马线里不能骑车 要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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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1: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还有lz,你有证据就去报警 你这样公布车主的车牌是诽谤人家。
你没证据可以抱怨 可以谴责 但是真的不能随便把别人车牌公布出来。
然后 碰到这样的事 我也同情下你。
过马路要注意安全,过斑马线严格上说是不能骑车的 要下车推行。
现在城区那个礼让斑马线 公交车比黄车 个别私家车素质高很多;
最近打车基本不下10车次经过礼让线  没一位黄车师傅是让行的,甚至加速过去占了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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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06: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村民C 于 2010-7-15 06:23 编辑
还有lz,你有证据就去报警 你这样公布车主的车牌是诽谤人家。
你没证据可以抱怨 可以谴责 但是真的不能随便 ...
红色的冰 发表于 2010-7-15 01:31



    第一,我没有诽谤他人,因为车主也在贴中留言了,承认了事实,并且还对我进行了诅咒;
    第二,请看清楚,我有公布车牌号码吗?就算有公布了,但这是事实 ,难道就不能曝光吗?我就对他进行辱骂吗?我只是公布一件事实真相,仅此而已;
    第三,你说我没有证据,我当时是没有拉住车主,然后装成重伤来获取路人的同情,因为我知道大家都有难处,但后来我发现他还对我进行了人格的侮辱,作为一名弱小女子,难道陈述下事实有错吗?难道被侮辱了连句抱怨的话都不能说吗?这也太霸道了吧?
    第四,你说斑马线前只能推行,我想没有多少路人能做到,这点我可以承认我也没做到,但我是慢慢骑在斑马线上的,我爱护并重视我的生命,虽然卑微,但也不允许他人轻视,但车主这样藐视路人性命,做为我,难道就不能对他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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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07: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们行人没上过《交通法》,尊贵的车主应该在考驾照时应该清楚不能超违驾驶,斑马线前让行人,不能超速吧?当然无证驾驶的除外,说句题外话:我想交警同志能否查下他有没有驾驶证?
另外,说我诽谤,我现在想了下,恐怕重点不在于我曝光他车子的事情,恐怕是别的事情吧,但是大清早的,我是看到他副驾驶室里坐了个女人,花枝招展的女人,但是,我也是陈述下事实,并且也属不知情的,车主大大,你可不要告我诽谤你载三三四四,鸡娘鸭公的事情哦,因为我是看到你车里坐着位大姐了,并且还帮着你骂我,但我没说她是你小三,或者鸡什么的,如果你两夫妻吵驾,我可没有责任的哦,你可以在我贴子中看下

当然,当然,如果你们如果不跳出来骂人,可能我映象没有那么深,也不会将这件事给抖出来,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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