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erdinand123 于 2017-2-16 18:14 编辑
关于网名“宁海六” 在宁海在线论坛,虚假回复“关于宁海县长街镇中心幼儿园老师双手掐脖一事”里有3条信息,竟无中生有,颠倒事实,污陷孩子家长。对于这件事,已咨询过我一律师朋友,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网络诽谤罪。
第一:“宁海六”污蔑家长,“无理取闹,想搞点钱。幼儿园是冤枉的”;首先孩子在校受到伤害,我们经过调查取证。查监控--报警--网络曝光的途径。在当事学校我们看过3天监控(当然,情况如果没有严重到一定程度,我们是不会去看监控的);第二,当地派出所,也有拷贝留存相关的监控视频证据。
第二:“宁海六”污蔑家长“孩子多动症乱扔乱砸,家长是长街有名的无赖”;自孩子从开学起,我们家长就与老师建立良好的沟通,二位老师及保育员阿姨,也从没有向我们家长反馈,孩子在学校期间有此等不良的现象,至我们看监控的前一天,当事老师还在表扬孩子,说孩子比较聪明等等;至于我们家长,虽没有读硕读博,但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我们也是良好公民,遵纪守法,待人和善,邻里关系和谐。
第三:“宁海六”污蔑家长“要幼儿园赔偿10万;不让幼儿园正常上课;幼儿园窗户已经被砸坏17块,课桌砸了20多张。” 关于宁海六提到的“家长向幼儿园赔偿10万问题”;首先作为我们家长,对于孩子在学校受到的(身体上及心理上的)伤害,这显然已经构成法律上的侵权行为,哪怕我们当时向园方提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更何况,对于赔偿一事,我们家长只字未提。当事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及安全管理员可证实;也有《2017.1.9日派出所调解录音》及《2017.1.11日家长与园方调解录音》为凭。“不让幼儿园正常上课;幼儿园窗户已经被砸坏17块,课桌砸了20多张”,这个情况,更是无中生有。当事学校负责安全管理的老师也已证实:门窗桌椅都是完好的,无任何损毁,破坏。 孩子从受伤害后,害怕得不愿提及学校的某些人某些事,也不愿去幼儿园,连车子经过学校门口都说,我不去,我不去,我们花了很多时间陪他,唯一的希望就是孩子能尽快恢复之前的状态。至于“宁海六”发布的,也是朋友跟我说了才知道。作为老百姓,真是有种受到伤害,又被污陷的感觉,真的不清楚这位“宁海六”的网名,你这么“良苦用心”的冒用着知情人的身份,这边又在网上发布着一些无中生有的言论,攻击孩子又中伤孩子家长!请问,“你”这用意何在呢?!
我就是孩子的家长,住在长街镇上的。以上所言,句句属实。对于一些不清楚事情始末的朋友,也欢迎电话询问,我很感谢你,因为我也希望还事实一个真相。手机号码:13958303694 欢迎询问。 注:关于以上提及的2个音频,因涉及到相关部门人员的信息,暂时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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