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统一车牌螺丝 可能不少车主都有这样的经历:车子冲过积水点后,发现车牌不见了;车子明明没有违章,却因为被套牌收到了罚单;车子开上高速,不经意间发现对面的车辆号码被遮挡了……
今后,这样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昨天,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宁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7月15日起,开始免费核发换发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螺丝。
新固封螺丝不仅防盗
还能遏制套牌和卸牌
目前,机动车的车牌大多是用普通螺丝固定的,容易拆卸、更替,而新的机动车号牌固定装置,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组成,新固封装置上还统一打上了“浙B”的字样。
交警说,这种新固封装置具有较强的防盗功能,且不可重复使用。一旦安装上去,想强制拆卸只能用上电钻和切割工具…… 除了防盗功能,它还能有效防止随意拆卸车牌、恶意套牌情况的发生。
新固封螺丝
免费核发换发
对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含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采用“八选一”选号方式当场发放机动车号牌的,车管所在安装机动车号牌时一并免费安装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采用自编选号或者互联网选号方式不能当场发放机动车号牌的,车管所在发放机动车号牌时一并核发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同时将《安装固封装置告知书》发送至车主或领用人,并要求签字,车主在自行安装号牌时必须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对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领机动车号牌的,交警支队车管所和各县级车管所严格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对3次(含)以上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启动嫌疑车辆调查程序。
对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不能当场发放机动车号牌的,车管所在发放机动车号牌时一并核发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车主在自行安装号牌时必须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2009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未安装新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至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或交管服务站相关窗口领取新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进行自行换装。在车辆所有人领取新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后,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加盖统一式样的“固封已发”专用章。
不按规定换新装置
将受处罚
自7月15日起,各机动车检测站将新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情况作为重点查验项目。对使用旧固封装置的机动车要求现场整改换装。
7月15日起,新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和年检完毕的机动车,若未安装此装置,一旦被查出,将一律以“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处理,驾驶人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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