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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一八旬老太被赶出家门 一气之下她把4个子女全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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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2 11: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360截图20170222114456153.jpg


       俗话说“养儿防老”,而本应颐享天年的宁海徐老太却在去年被儿子赶出了家门,有家不能回,后徐老太状告四子女要求分割房产。日前,宁海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徐老太,80余岁,宁海人,育有两儿两女。本想着临老了好歹能有个依靠,没想到母子间因为一幢房子闹上了法庭。
       30年前,徐老太的小儿子李某作为户主向有关部门申请建房,当时申请在册人口还包括徐老太夫妇以及已成年的小女儿。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四人便共同出资建成了房屋。随着后来老伴的病逝及小女儿的出嫁,逐渐这房子只剩下徐老太和小儿子李某一起居住,但母子俩经常为了生活琐事争吵。
       2016年,李某觉得母亲这么多年一直住着自己的房子,但却时时偏袒大儿子,在又一次争吵后,李某便把徐老太赶出了家门。
       有房不能住,有家不能回,无奈之下徐老太便一纸诉状将小儿子连同其他三个子女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该房产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
       宁海法院经审理后,在判决中支持了徐老太的诉请。宁海法院法官认为,在本案中,申请建房时以户为单位,即徐老太夫妇、小儿子李某及小女儿共同申请建房。而且建房时小儿子李某、小女儿均已成年,故法院认定该房产是共同建造,系四人共有。
       据宁海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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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4: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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