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县文化先进县建设,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维护社区群众文化权益,增强社区活力,推进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海县第四届社区文化艺术节。
欢迎滨溪社区的广大居民们有相关文艺特长的爱好者踊跃报名,现将有关项目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区,让生活更美好
二、主办单位:
中共宁海县委宣传部、宁海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跃
龙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办事处、桥头胡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
三、承办单位:
宁海县文化馆、跃龙街道社区管理科
四、活动时间:
2010年10月中下旬
五、活动内容:
1、开幕式暨“快乐社区”广场舞蹈比赛
参赛要求:有舞蹈特长和爱好者均可报名
2、“梨园社区”戏曲票友大奖赛
参赛要求:有戏曲(剧种不限)特长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3、“魅力社区”器乐独奏比赛
参赛要求:有器乐演奏特长者均可报名,比赛分民乐组和西乐组。民月组包括:二胡、古筝、琵琶、笛子、箫、唢呐、葫芦丝、扬琴等。西乐组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吉他、电子琴、萨克斯、单簧管、长笛等。
4、“幸福社区”征文比赛
参赛要求:以“幸福社区”为主题,反映新时期社区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人新事。如文明社区创建、居民道德建设、邻里关系、义务工作、社区物业、社区治安、社区文化风貌等。文章体裁不限,散文、通讯、特写、随笔、诗歌、报告文学均可。有文学作品爱好者均可报名。
5、“美丽社区”摄影比赛
参赛要求:展现和谐社区、感受生活品质。参赛作品应充分展示我县社区新发展、新变化,社区居民新风尚、新生活。作品不允许使用Photoshop等图片工具进行后期效果处理(可进行简单裁剪)。有摄影作品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6、“艺术社区”书法、美术作品比赛
参赛要求:作品围绕“和谐宁海,艺术社区”进行创作,参赛作品应充分展示我县社区的新面貌及社区居民生活的新风尚。作品类别:书法类,包括毛笔、硬笔和篆刻作品;美术类,包括中国画和西洋画等种类。有书画原创作品者均可报名参加。
六、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各项目比赛均要以社区为单位报名参加,凡社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经社区推荐组团参赛,个人节目的演员以其目前居住地为准,在社区居住具有暂住证的流动人口也可参赛。
2、为鼓励新人、新作,所有已在县级以上获过奖的各类节目及作品,均不得参加本届艺术节的演出和比赛,所有表演(唱)类型的个人节目获过县一等奖以上者不予以参加。
七、报名时间、方式:
广场舞蹈报名时间:2010年7月29日——2010年8月15日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0年7月29日——2010年8月31日
报名地址:宁海县环南西路樟树潭巷9号,滨溪社区居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同志,电话:65561472 65521472
滨溪社区居委会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