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责任意识、执政意识、监督意识、形象意识的观念,善于通过媒体传播依法执政理念,善于借助媒体扩大审判执行工作效果,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时刻想到每一次执法办案都在媒体监督之下,时刻注意维护好法院法官形象
近年来,媒体格局正在发生巨变。新兴媒体的出现,使得社会公众可以更加自由、更加直接、更加多角度地评判法院工作,这对于人民法院传统宣传理念提出了新挑战,思想舆论引导难度相应增加。
在当前复杂的媒体环境下,能否有效引导舆论,取决于法院能否树立平等传播的理念,提高法院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责任意识的观念,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增强新闻敏感性、强化法治宣传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执政意识的观念,善于通过媒体传播党的依法执政理念,善于借助媒体扩大审判执行工作效果,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接受舆论监督意识,时刻做好接受监督准备,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形象意识的观念,时刻想到每一次执法办案都在媒体监督之下,时刻注意维护好法院法官形象。
人民法院法官绝大多数在基层。要把加强基层宣传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增强基层法官的新闻敏感性上,引导基层法官把执法办案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新闻传播意识,把每一次庭审,每一次接待群众,每一次下乡办案,都变为宣传法院工作的机会,以案讲法、以案普法,向社会公众讲解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
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就要正确认识媒体的地位、职能和作用,积极支持媒体全面履行职责,尊重媒体的创造性劳动,为媒体采访报道营造宽松环境、创造良好条件。要善于借助媒体传递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声音,反映群众心声和合理诉求,推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涉法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为人民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充分尊重媒体舆论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具体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7月27日在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说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