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5# ポ狚尒媿
稿件来源:新华网
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现象
□ 台州市政府研究室
去年底以来,台州市区大中专毕业生出现的“非转农”现象,成为全国各类媒体热议的话题,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最近我们专门组成调研组,对市区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在椒江、黄岩、路桥三个区分别召开了有政府部门、街道和村负责人及毕业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市级有关部门,查阅了相关政策文件。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对这一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一、政策出台的经过及执行情况
“非转农”现象在台州的凸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1995年国家取消大中专毕业生包分配政策,许多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又由于户口迁出农村难以享受分地、分红和生育二胎等村民待遇。1995年也正是台州撤地建市伊始,台州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使得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几乎在“一夜之间”大幅升值,也使具有城乡二元混合体特征的“城中村”现象日益突出,这些城市村落的村民由于可观的集体经济收入而享有让城市户口羡慕的村民待遇。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台州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非转农”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台州三区中,由于路桥区脱胎于建制镇,是行政体制升格的产物,城市化推进速度更快,利益格局碰撞更大,“城中村”现象更突出,“非转农”的诉求也更为强烈。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反映,学生家长也纷纷上访,到区公安局、信访局上访逐年增多,并逐步上升到政策诉求,台州市三个区的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一直希望得到上级的政策支持。但鉴于太多利益附着在户籍上,省有关部门对于“非转农”在政策上一直没有松口,故“非转农”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实质性推进。
到2005年,路桥“非转农”问题反映更为激烈,在公安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中,涉及“非转农”的上访不断。在此背景下,路桥区政府决定由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区公安分局在调研基础上认为,鉴于形势的发展,该问题应该得到妥善解决,并就出台“非转农”政策向台州市公安局作了请示。年中市公安局领导在路桥接访时又有30多名原籍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家长上访,市局也感到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其后以治安支队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转农”户口问题的答复意见》,提出了“非转农”的原则意见。路桥区以此为依据,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调研,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达十几次,最后形成了《台州市路桥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9月4日第63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继路桥区政策颁布以后,周边区域也加快了行动步伐,黄岩、椒江两区政府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2006年5月1日出台了“非转农”政策。
三个区的政策出台时间相隔不长,内容相差不大,都规定了准予回原籍农村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1)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和区(县、市)属集体企业正式录用;(2)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本区农业户口;(3)本人生活基础在原籍农村,父母还在原籍农村;(4)当地村(居)同意接收。这些条件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更加细化。
据统计,截止目前,椒江、黄岩、路桥三个区已为符合条件的4782名(分别为1805、1209和1768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非转农”手续。已办理回原籍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中,中专生比例最高,大专生次之,两者占绝大多数。从回迁流向来看,虽然大部分流向村集体经济较好、生活较稳定的村,但是整体上还是覆盖了三区所有镇乡街道。
目前,三区1995年至200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办理工作进展平稳顺利,除少量有争议的个案需要进一步研究外,整个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按照三区政策规定,政策实施后毕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后找不到工作,方可提出“非转农”申请。因此,今年下半年还会出现新一轮“非转农”申请。但考虑到2003年后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生入学时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除少数录取院校硬性要求随迁的以外,三区的大部分农村新生都没有办理“农转非”。可以预见,未来一个时期原籍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的数量会越来越少。
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的出发点,现实的色彩要远远重于理想的色彩。根据调查掌握的数据和现场座谈的情况,可以将台州“非转农”申请者的动机概括为“趋利”、“避重”、“归根”三个方面:一是“趋利”。当村民的“利”主要表现在:首先是土地收益,可以分到承包地和宅基地,涉及征地拆迁的村,还可分到安置房;其次是村集体经济的分配,一些富裕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几千万,每人每年固定的分红就有上万元;再次是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生育二胎。就是迁回集体经济并不富裕的村,起码有地可耕,有房可住,若列入高山、水库移民册的,还可以享受政府的政策补助。对此,现场座谈的毕业生代表均直言不讳。二是“避重”。这里的“重”,是指城市的就业和生活压力大,工作不好找,房价高。当前城镇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加上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期望值过高,不少毕业生找不到相对稳定的工作,低工资与高房价形成鲜明对比,让许多毕业生对在城市买房安居丧失信心,且人事档案长年挂在人才交易中心,每年还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三是“归根”。就是希望找到心理和社会的归属。不少原籍农村的毕业生留在城市挂“集体户”,他们普遍表达了作为“集体户”的痛苦,认为“集体户”是社会管理的盲区,连公民的选举权都享受不到,因为无人问津,根本通知不到,感觉就像在外漂泊的异乡人。也有毕业生基本没离开过原籍农村,但由于户籍问题无法享有村民待遇,不能参与村民自治,生活在农村,却没有归属感。
台州的“非转农”问题,总体上是“墙内开花墙外红”。在台州市内,社会各界的整体反映比较平静,政策实施也比较平稳,似乎没有激起多少波澜。对“非转农”政策的出台,持欢迎、理解、赞同和支持的居多,反对和非议的声音较少。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台州大中专毕业生及其家长而言,无疑是了却了心愿,因此,满意度很高。对于涉及村的多数村民而言,则比较矛盾。参加座谈的村两委负责人代表反映,政策出台前村委会曾经就本村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能否迁回村里召开过村民代表会议,结果没有通过,村民认为是回来瓜分利益的。后来区里有了政策,经过对村民的解释,意见逐渐平息,也就照办了。也有村委会主任坦言,大学生“非转农”,对村民的利益确有影响,说没有意见不客观,但受损利益折算到每个村民头上微乎其微,考虑到千丝万缕的亲友关系,也就不计较了。有些座谈的代表还认为,“这些大学生就因读了几年书回到农村而拒绝他们的村民待遇,不是很说得通。如果他们没有考上大学,还不一样在外打工,一样享有村民待遇?”更有不少学生代表认为,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将其户籍回迁,而素质更高的大中专毕业生若不能迁回,显然是不合理的,这也是许多村民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的直接理由。
但是,台州以外的反响要大得多,特别是媒体反响热烈。2006年12月10日,《中国青年报》编发了一篇题为《浙江台州出台大学“非转农”政策填补政策空白》的消息稿,经新华网等权威媒体转载后,引起巨大反响,相关报道和评论迅速见诸全国各类传媒。自此,台州市三个区的政府低调行之的台州“非转农”做法成为全国范围的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热议的一个话题,“非转农”折射的中国就业问题,更引起了国外媒体的关注。在百度上,“台州非转农”的相关网页搜索结果达22400篇,在Google上搜索,约有21900项符合“台州非转农”的查询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