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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债款没讨回换来牢狱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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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05: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非法讨债却法理难容。近日,家住镇海的杨某和钟某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为讨还5万元债务,他们将他人非法拘禁并致其死亡,结果两人不仅5万元债务没有要回来,却要面临8年的牢狱之灾,还需赔偿死者父母44万余元。
  
      2007年9月21日,杨某为讨回吴某长期拖欠自己的5万元欠款,设法将吴某骗到镇海区某宾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叫来好友钟某帮忙。
  
      钟某和杨某暴力殴打吴某,逼迫其还债。但吴某给好几个亲戚朋友打电话借钱,都一无所获。次日晚上6点多,两人将吴某押至杨某的家中继续拘禁。
  
      当月23日凌晨1点多,待杨某和钟某熟睡后,吴某悄悄打开杨某家的窗户准备逃走,不料惊醒了杨某。杨某起床去追,吴某惊恐之间慌不择路,一不小心从二楼摔了下去。
  
      吴某因坠楼时头部先着地,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因抢救无效于5天后死亡。事后,钟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吴某的意外死亡后,其父母诉至当地法院,要求杨某和钟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9万余元。
  
      镇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和钟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吴某,致使吴某在被非法拘禁期间坠楼身亡,他们应对死者家属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杨某和钟某因非法讨债行为将面临8年的牢狱之苦。

      来源: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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