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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播报] 宁海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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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1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2017年事业单位招考笔试成绩已出,资格复审时间已于10月27日16:30分截止,本人亲戚报考宁海县人力社保信息服务中心的医保审核岗位未进前三与面试无缘,但本次资格复审截止后,本人发现其中存在严重的暗箱的嫌疑:
    资格复审一结束,明显有2个岗位已经提前确认了人选,分别为:医保审核第三名汪成林,后勤服务中心第三名戴斌青。巧的是两个岗位第一第二全部是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据了解是卫计局不同意他们参加面试,那么请问:
1.考试之前卫生系统为什么不提前告知不能参加考试,即使进入面试也不同意他们去?
2.本人亲戚打电话咨询人事局,既然第一第二“被放弃”资格审查了,那么第三第四是否可以替补?答复非常明确:不可以。这个招考公告里面明确规定。
请问县纪委、组织部、广大考生:
1.除了卫生系统以外,教育系统等其余此类型的人员参加了本次考试,他们单位同意他们参加面试是否存在徇私现象?卫计局不同意他们参加面试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为什么单独今年出现这种情况,前几年的全部同意?既然每年都在考,有了前车之鉴,为什么卫计局不制定出相关政策,规定违纪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即使考了也不同意出去?
2.卫计局作出如此简单粗暴决定导致整个宁海事业单位考试出现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导致2个岗位提前确认了人员(大家都有数的,接下去的体检跟政审一般不会有问题,关键在面试跟笔试,考生都懂的),将原来严肃的事业考试流程从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变成了笔试-体检-政审。这不仅让整个宁海考生浮想联翩。暗箱操作嫌疑太大,让人自然而然的想到要么第三名让第一第二自动让出,要么卫计局领导在其中起来很大作用。(关键时刻来这么一下,2岗位第三名相当于提前录取,难道卫计局在作出这个决定时没有考虑产生的影响?)结合当初巡视组对宁海事业档案造假的丑闻的处理,结合第三名都不是本地人这个事实,难免让人怀疑。当然,事实早晚会浮出水面。
3.第四名第五名是否可以替补?招考规定是明确答复不能替补,那么其中他们是否利用了这个漏洞让某些有心人有了操作的机会从而导致以上的事实?
十九大期间,大家都不希望宁海如此庄严的考试居然出现如此麻痹大意,本人恳请相关部门作出答复,在11月4日面试前能让第四名第五名及广大考生有个对宁海事业考试公开、公正、公平的认可。
附:
人社部: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条件 -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7-11-01
[size=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发布《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工作。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size=0.8]通知明确,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同时,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具体可参照当地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制定或确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size=0.8]通知强调,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一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未经招聘公告核准备案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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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4 08: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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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0: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没看懂,楼主可以说点简单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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