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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若非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发现开具有误或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则需要纳税人在开票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上月的发票企业在系统中按实际情况选择理由;隔月的发票只能选择“购买方拒收”。
二.能否汇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问: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内容”如何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附清单?
答: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内容”栏应按照所售货物、劳务、服务如实填写。现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不支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清单。
三.企业通过平台已经勾选了的发票
发生丢失、作废,如何处理?
问:企业通过平台已经勾选了,结果发票丢失、损坏或者对方开错作废了,该怎么处理? 如果企业要是通过平台勾选后,做了确认也做过申报抵扣了,又该怎么处理?
答:在发票进行确认之前,已勾选的发票都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已确认(或扫描认证的发票)后又变为异常发票后,可以在申报抵扣后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操作。
四.请问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开错了
怎么撤销,编号已经有了,是要去国税局吗?
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未五证合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已开具《信息表》全部联次、《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另外现在为实名办公试行期,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建议携带蓝字发票原件或发票复印件盖公章为了方便核对。
五.跨月发现发票税率开错了
不能正确申报,如何处理?
因纳税人操作失误,导致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的发票税率(征收率)错误,数据已上传且已跨月,导致无法正确申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对开错的发票如何处理?
具体操作:
1、纳税人报告税务机关,按错开的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和税额进行申报;
2、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蓝字发票;
3、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待后期抵顶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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