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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播报] 关于西溪庭园项目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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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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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6:29: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孤闻言归 发表于 2018-4-10 19:42
这亊买房者自己主责!你们也不想想是跃龙的会这个价!这是典型的贪便宜吃大亏!合同为主,你们签约时不看、 ...

我们知道草湖是跃龙街道的,但不知草湖南几百米且是黄坦镇的,而且还有住建局的那句易引起误解的网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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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7: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好一句可能易引发误解,政府单位公示的相关内容不审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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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7: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自卫老兵 发表于 2018-4-10 23:00
宁海住建局明确标示区域为跃龙街道,现在房子卖光了,却改为黄坛镇,怎可能呢?

    呵呵,根据这些老百姓的描述,这一次俺们领导干的漂亮,实在是太漂亮了,俺们不得不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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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3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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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纸包住火”,这就是经典的案例,领导们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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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8: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真不愧是领导啊,几个“易引发误解”的字说的多容易啊,不把我们老百姓当人看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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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8:54: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人权不如鸟权。捣个鸟窝被判十年。老百姓花毕生积蓄买的房,问题多多,开发商,监管部门互推责任,屁事姆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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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8: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蔚蓝雪 发表于 2018-4-11 08:41
真不愧是领导啊,几个“易引发误解”的字说的多容易啊,不把我们老百姓当人看呢啊,

直接1818黄金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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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9:0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先的区域信息可能易引发误解,现在误解已经造成了相应的后果,发信息的部门,起码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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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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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9: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有图有真相,销售现场公布的这么多政府文件你没看?自己签的合同白纸黑字写着你没看?买房不是买菜,这么明显矛盾的信息,自己没留意?现在网络通讯这么发达,有疑问向有关部门咨询一下也很方便。这个房产项目的市场定位应该是面向打算购买城区附近及周边中低价位房产的人群,住建局的解释也比较中肯,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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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9 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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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9: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认为三方都有责任。

1、住建局公示信息有错误。

2、开发商,如果确实口头宣传位于跃龙街道(一般来说,书面的宣传资料是不可能的有的)。而且购房者也有相应的录音,则开发商涉虚假宣传,可以要求赔偿或者是解除合同。

3、作为购房者,也是有责任的,预售权证等一些住建局要求的公示资料在预售时都是要求公示上墙的。所有的信息公示是为了让购房者核对、审核的。再者,合同上明确显示是黄坛镇,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看到?购房不是买大白菜,其中的陷井多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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