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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播报] 致“宁海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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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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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6 20:3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我姓麻,来宁海最贫穷的乡镇,可是宁海法院偏偏要欺负我这山里人,我是穿一条短裤出门的,现在有条长裤穿已经很满足了,我如果有朝一日有条件,我希望和宁海法院的某些人一起去檀树头,原因如下:法院在开庭前应该审核过所有档案才能开庭的吧,如果觉得有不符合的情况下,也应该马上通知上诉人的吧,可宁海法院在开庭后三个月却告诉我需要重新上诉,哈哈哈,宁海法院是黑社会的法院,既然你宁海法院不是代表正义的法院,那我就希望能有合适的时间的时候我有能力和你们这些黑社会的法院同归于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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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要去宁波法院的,有没有搞错?  发表于 2018-6-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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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 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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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6 20:3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啥啥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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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4 五品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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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6 21:4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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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1 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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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6 21: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视死如归的样子是咋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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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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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8-6-6 22: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现在才知道啊,老人不是常常说,气死难告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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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 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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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6 22: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感觉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流程啥的都还是蛮严格的,如果是说要重新上诉的话是不是lz有些东西不符合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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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6 三品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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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6 22:31: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什么情况呀,穿短裤出门,又扯到檀树头?檀树头日脚应该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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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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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7 08: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年轻人,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啊,别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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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3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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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7 08: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呵呵,王爱人有骨气,应该不会是说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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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1 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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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7 10: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帖子竟然没被吞?楼主保重,如果犯罪是最后一条路,没人可以指责你。但是,千万不要报复社会,无辜的老百姓,冤有头债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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