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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静

[曝 光 台] 桃源街道赵家村的黑帮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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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09: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看到现在,才看懂一些!!!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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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20: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如果前夫有小儿子的话,

应该是大儿子2间地皮,1间街面房,1个套间。
小儿子也有2间地皮的。1间街面房,1个套间的。


村里好像是按照家族的儿子,分配以上的资产的。


不能说村里小儿子的2间地皮,就是父亲离婚的老婆,也就是楼主给的利益,这个不妥。



楼主是不是这样考虑。


小儿子不是我的儿子。

大儿子是我的儿子,

现在2个儿子都是父亲在养,那么按照道理,家族资产2个儿子平均分配。

然后楼主还有离婚后分的房子拆建,这部分利益当然要给自己的儿子,,所以大儿子资产应该要远远超过小儿子,这样楼主才甘心。

但是楼主要考虑,你离婚分的房子,也是男方家族的资产主体的延续。


丢开一切。

大家算拆建前的总资产,

前夫如果有200万资产,
楼主分的房子价值50万资产,

那么作为家族来说,给小儿子120万资产。
那么大儿子只有80万资产,但是楼主作为母亲也有对孩子的抚养,养老,继承等权利。楼主的年纪再生孩子的可能性也不大了,所以楼主的50万资产多数也要给儿子的。

所以大儿子有130万资产,要超过小儿子的120万资产,

家族如果这样分配,一般也为社会大众所理解。


楼主非要认为,前夫是泡到小三才离婚,

小儿子是小三生的,所以非要大儿子在分配家族资产的时候,占据很大的便宜,然后楼主自己的房子也要向村里争取很大的利益,最后给大儿子,要让大儿子的资产远远超过小儿子。




感觉楼主是因为离婚本来就有很大的抱怨,所以在任何事情上,就较劲。把事情搞得复杂化。也把前夫搞臭。


人家小儿子都生了,事情过去很久了,离婚时候的事情就别拿出来纠缠了。


单单考虑这次拆建分配的利益问题吧。


我估计村里强制性拆建的很大理由,就是大家都不管大人的情况,房子全部拆掉才给儿子地皮,街面房,套间等。


楼主非要较劲,那就是和儿子的法定分配名额过不去了。

楼主和娘家的家族三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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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21: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觉得楼主不是这样想的,楼主不管前夫小儿子能分到什么,这都跟她不搭界的,她的要求就是拿回属于她自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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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22: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要人吗,我帮你啊,QQ47017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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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02: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觉得楼主不是这样想的,楼主不管前夫小儿子能分到什么,这都跟她不搭界的,她的要求就是拿回属于她自已的 ...
燕子7362 发表于 2010-9-12 21:33



   

问题是村里分配的原则是。

大人的利益放一边。

按照儿子来分配。

楼主这样的做法,其实是为了不放弃自己的利益,牺牲了自己儿子的法定分配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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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08: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如果前夫有小儿子的话,

应该是大儿子2间地皮,1间街面房,1个套间。
小儿子也有2间地皮的。1间街面房, ...
我爱简 发表于 2010-9-12 20:52



    不赞同你的说法,他老公离婚协议后分给他老婆的财产就是属于他老婆一个人的,这个是给她补尝跟养老的
现在要拆迁了 怎么可以又混在一起来分家产,你这样说话对楼主不公平 大儿子是判给她老公的,本来就应该是他老公那里资产两个儿子平均分配的
关于楼主的财产 是楼主个人了,他要给谁就给谁,谁也管不着,这是他的权力,就算给了大儿子也是理所应当 跟她前夫家的资产根本就不搭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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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08: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我爱简 于 2010-9-13 08:52 编辑
不赞同你的说法,他老公离婚协议后分给他老婆的财产就是属于他老婆一个人的,这个是给她补尝跟养 ...
犀利阿妹 发表于 2010-9-13 08:12



   

你忘记了他们离婚,楼主分的房子,是男方的家族资产的延续?
而且分的房子,是集体性质的,没有转户到楼主名下,也没有经过村里盖章公正。

和目前集体性的土地交易一样,法律上属于非法的。
这个房子从法理上还属于,前夫名下的。


所以这个就是村里要求楼主放弃自己的房子,和前夫协商,获得一个套间,把房子拆建,以方便自己儿子获得村里2间地皮,1个街面房,1个套间。

村里坚持先拆建,然后获得分配的理由是,要是大家都假离婚,每个家庭的分配资产可以增加一倍。
这样道德风险和社会风险骤然加大。
之前赵家已经有为分配出现假离婚的例子了,所以不得不防。

当然楼主的是真离婚。




我估计村里肯定是这样的。
大家按照儿子来分,这样大家都没有异议。
楼主这样的情况,按照中国人传统,大部分家产还是要给儿子的。所以村里这样分配的理由,获得村委会的认同和授权。


当然,楼主要是独立户口本,房产证也是自己的名下,村里不分配给楼主,那么我也支持楼主向村里要求自己作为户主就是可以独立分配。
难道我要是生不出儿子,或者我不能生,在作为赵家村,村里的一个独立户主,我就不能分配到村资产?
如果法理上占据了道理,而前夫串通村干部,坑楼主,我是楼主的话,我也拿刀砍死这帮鸟人。



按照目前的法理依据和传统伦理,估计楼主不占理。

但是这个事情不是没有漏洞。


以下为假设的虚构情况,如有雷同,请忽略。


假如我是楼主,村里分配资产的方式不变。

老娘难道就这么吃亏?老娘也不是好惹的。所以老娘突生一计。

随便找个人来,立即结婚,马上生孩子。

这样就增加了老娘是独立户主,而且有了孩子,应该独立分配村资产的法理依据,和伦理依据。

即使老娘的房产,法律上还是前夫名下,但是不能改变是独立户主的事实,而且有了孩子,增加了社会认同。

这样把事情搞得复杂化,把水搅混,你不给我分配,那么前夫的小儿子也不能获得分配。

这样死死咬住前夫,让他和村里去整。




老子的想法,够不够邪恶?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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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08: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虽然钱财是身外之物  但咽不下这口气 ,支持你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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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09: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如果村长真如楼主所说的那样,楼主也算与狼共舞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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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09: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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