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有什么不同吗? 小编细致地给你讲讲—— “为什么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 变化巨大?!” 首先 以前的社保都是怎么征收的? “以前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全国并不一致,有的地方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有的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 也就是说,以前的社保征收单位 全国各地不一致 这次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就一致了 而这出现了一个重要疑问: “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有什么好处呢?” 最大的好处: 避免了漏缴、少缴等社保问题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提高了征缴力度,有利于将社会保险费基向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靠拢,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 通俗来说就是 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 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 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 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权责更加统一,依靠税务部门长期形成的经验丰富、强有力的征收队伍和系统,社保费征收将更加规范化,也将保证社保基金的及时入库,有效保护参保人的权益,同时也会减少甚至杜绝少缴社保的问题。 举个例子 虽然你的实际工资每月有10000元 但企业却按照社保缴费下限 来给你申报和缴纳社保费 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 你和单位得按照实际工资10000元缴社保 其实就一句话, 以后赚多少就按多少的实际工资缴社保 避免了那些不缴 或者按最低社保缴费下限 来缴社保的情况 比如: 以北京为例 您一直赚1万元,收入稳定 之前有可能按照 最低社保缴费下限缴费——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018年最低标准(下限)=2017年社平工资*40%=8467*40%=3387元 医疗保险 2018年最低标准(下限)=2017年社平工资*60%=8467*60%=5080元 生育和工伤保险 个人月缴为0 之前按缴费下限3387元基数缴 个人要缴纳五险金额为: 3387×8%+5080×2%(+3元大病统筹互助金)+3387×0.2%=382.33元 而未来要按你实际工资 也就是1万元缴五险 个人要缴纳五险金额为: 10000×8%+10000×2%(+3元大病统筹互助金)+10000×0.2%=1023元 个人每月多缴费 (比最低社保缴费下限) 1023元-382.33元=640.67元 各位,如上面所计算 之前你月入过万 却可能只缴382.33元五险 而新政,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 您必须按实际收入1万元去缴五险,也就是1023元 那么,到手工资少了,是坏事吗? 答案是!绝对不是! 首先,要知道五险之中 单位承担比例是最大的: 比如养老保险 之前单位按3387元缴纳的话 单位承担比例为19% 则是643.53元 而以后若按实际工资缴纳 如1万元缴纳的话 单位承担比例仍为19% 则是1900元... 单位光在这一项上,便多缴了多少呢? 1256元 所以,社保按实际收入 而非最低缴费下限去缴 虽然到手工资变少 实则所在单位缴费更多! 而更为关键的是—— “社保缴得多,社会权益增加了” 按照上述例子,虽然你和企业当期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拿到手的工资会变少,但长远来看是划算的,这将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权益。 缴费基数高低会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高低。 此外,个人账户养老金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缴费基数越低,个人账户累积储存额越低,最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少。 如果缴费基数低,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就少,就会影响职工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与个人缴费基数相挂钩。社保缴费基数也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等。 社保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后 还有什么是需要考虑的呢?—— “需考虑减轻企业社保负担”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认为 就现行体系来说 社保费向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转变 还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一是,五险征收力度加大,市场主体遵缴率提高,基金收入必定会增加,而部分地区或部分行业、企业的缴费负担可能会加重,因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还应继续在路上; 二是,自雇就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没有雇主代扣代缴,需要税务部门做好信息管理和经办服务,以免这些群体出现社保断缴问题。 社保就是未来,是老有所依! 如此好消息,快告诉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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