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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新婚不满3个月,发现竟是兄妹!欲哭无泪,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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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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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11: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
没想到,这个网上流传的段子
居然也有成真的一天……
   搜狗截图19年04月02日1114_4.jpg


       福建龙岩连城县的张女士和罗先生新婚不满3个月,却吃惊地发现,双方竟是正儿八经的表兄妹关系
       这对新婚夫妻知道真相后欲哭无泪,《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只能请求法院判决婚姻关系无效。近日,连城县法院作出判决,张小姐和罗先生婚姻关系无效。
       深圳工作相爱后 登记“完婚”
       据介绍,26岁的张女士与28岁的罗先生两人均在深圳工作,张女士家在龙岩上杭,罗先生家在龙岩连城。
       由于工作关系互相认识,后双方恋爱并同居。去年12月12日,双双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完婚”。


搜狗截图19年04月02日1116_5.jpg

网络图

       今年正月,当张女士母亲从上杭来到连城上门认亲时,亲家母竟不约而同地惊呼起来,发生了啼笑皆非的尴尬事。
       原来,两位母亲竟是多年不见的同胞姐妹。张女士和罗先生真是欲哭无泪。
       2月22日,张女士将夫君罗先生告上法庭,称夫妻两人的生母系同胞姐妹,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法庭上,罗先生对张女士的所述事实毫无异议。双方表示无财产问题需要处理。
       法院判决, 两人婚姻无效
       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案中,张女士和罗先生系有血缘关系的表姐弟,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双方的婚姻认定为无效。

搜狗截图19年04月02日1117_6.jpg

网络图


       法官介绍,所谓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指的是与自己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包括三大类,即:
       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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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17:2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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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19:1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怪我思想不好:肯定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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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3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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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21:4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散木 于 2019-4-3 22:12 编辑

血亲禁止结婚,主要是怕孩子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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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4:1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结婚三个月!圆了N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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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 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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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8 16:2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只想知道他们结婚的时候,父母亲戚都没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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