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9385|回复: 0

私接电源致4岁女童触电死亡!2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复制链接]

1652

主题

2314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0600
在线时间
80 小时
发表于 2019-6-30 16: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6月28日,记者自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分别于6月18日、6月27日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初步审查查明:2019年6月1日,复兴南苑某住户为给父亲做周年忌日法事,联系张某,让其在该小区单元楼前空地上搭建用于做法事的大棚。次日中午13时许,被害人沈某某在该大棚附近玩耍,在接触大棚立柱时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简易大棚钢架漏电,漏电原因是由于张某、徐某使用自制电线私接电源。其中一根电线转接处绝缘胶布包裹不紧,导致简易棚金属钢架与简易棚用电线路的相线直接接触而带电。
  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徐某、张某对危害发生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客观上实施了私拉电线的行为。连通电源后,二人既未对电路进行安全检查,也未安装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简易棚搭设在小区楼幢之间的通道上,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现实的危险,并最终导致一人死亡的后果,该行为构成刑法上的“其他危险方法”。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徐某、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浙江在线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7 09:49 , Processed in 0.077983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