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转账转错人,
对方收钱却不还钱,
自己只能认栽?
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近来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
记者14日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近期对一起微信转错账的案件作出判决,判令收款者退还这笔转错的款项。
判决书显示,原告阿秀从事金银回收生意,与被告罗某是微信好友。2018年1月9日晚,阿秀通过微信转账货款时,误将4530元转给了罗某,阿秀立即向罗某发微信说转错了请求归还,但罗某非但没有回微信,还点击确认收款,并关闭手机。
阿秀在事发当晚前往当地公安局请求联系协调此事,可罗某还是无回应。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阿秀将罗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罗某退回4530元。被告罗某没有出庭答辩。
法院认为,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原告主张其误将4530元微信转账给被告,并提供了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微信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详细资料、报警回执等证据证实。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出庭质证及抗辩,且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告取得该款项具有合法根据,故法院对原告的主张予以采信。
法院判决,被告罗某向原告阿秀返还4530元。
法官认为,碰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也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把不当得利返还给当事人,避免因不当得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移动支付固然方便快捷,但操作时一定要认真核对,避免误转入他人账户。用户如不慎出现此类情况,可以先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存好微信(手机)转账记录和银行卡明细记录,作为证据提交。
来源:东莞日报
加点料:
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另一方财产受损的事实。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即财产的增加,包括财产或权利范围的增加或扩大,或者财产本应减少而事实上未减少。
2.他方受有损失。他方所受损失可以是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也可以是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即应得利益的损失。
3.一方获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他方所受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一方获得利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
4.获益没有合法依据。没有合法根据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合法根据和取得利益时虽有合法根据但事后丧失了依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现在
您了解什么是“不当得利”了吗
今后若遇到类似侵权时
要学会固定证据
向法院提起诉讼哦
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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