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400|回复: 0

企业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工会可发整改意见书

[复制链接]

2720

主题

3626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8981
在线时间
691 小时
发表于 2010-9-26 08: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昨天下午获悉,《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使工会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更清晰,规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导、帮助和监督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企业工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具体组织者,依法承担推进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实施的任务。

  

《条例》赋予工会新的手段和资源,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发现企业有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情形的,可以给企业发出整改意见书,对拒不改正的,可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提出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

  

据了解,我省目前工会组织覆盖面和会员规模不断扩大,全省现有基层工会11万家,会员1300多万,平均每年增加会员数100万。

     

来源:钱江晚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14:51 , Processed in 0.085084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